儿童之家9岁男童逼7岁女脱衣口交 警:未满10岁不能起诉

2017-03-09 21:43

为因家庭问题而得不到适当照顾的儿童提供短暂住暂的「儿童之家」,爆出疑性侵事件!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尹兆坚早前接获求助,一名7岁女童在儿童之家暂住时,疑遭到一名9岁男童性侵。女童的母亲其报警求助,惟警方指由于涉案人不满10岁,不能提出刑事起诉。尹兆坚对事件感到愤怒,要求「儿童之家」作出交代。 一名7岁女童A于去年9月入住儿童之家,惟在12月20日及22日先后两次被性侵犯。受害女童A于12月20日遭9岁男童B,在家舍饭厅要求脱掉衣服,并与另一名7岁男童C,一同为B进行口交,更威胁「如果你唔咁做(口交),我唔同你玩!」。两日后,另一名14岁女童D,要求A走入男生房,B再次要求A和C脱衣。 至去年12月27日,院舍副家长听到其他儿童讲述始知事件,逐联络受害女童母亲范小姐(化名),称「发生咗啲事」,但拒绝正面交代何事,而是引导A自己向妈妈交代被性侵经历。范小姐翌日带同女儿到新界南警署报警,由重案组跟进,惟警方指由于涉案人不满10岁,不能提出刑事起诉。直至今年1月,社署才介入事件,并召开跨部门会议将案件列作儿童性侵案,上月27日为A 仅提供一次心理辅导。 范小姐称,事发后,爱女曾多次表示她不开心,经常被骂,不欲再住儿童之家,虽拒绝提及第二次脱衣后发生的事,但却曾告诉她下体痕痒,现时看到陌生人及异性都感到很害怕。 范小姐指出,A入住的是男女混合院舍,理应男生或女生入住异性房间会响钟,惟事发当日却没有。经询问下,才得知原因是院舍正家长因不欲打扰熟睡的丈夫,而关上有关警报系统,质疑校舍家长疏忽照顾儿童。 范称,该院舍的负责社工曾向她道歉多次,希望她息事宁人「唯一可以做的就系面对」;她又引述警方指,「儿童之家已发生了好几单,希望你接受」,警方亦称已尽力,惜未能向10岁以下儿童作出刑事起诉。她也曾问警方,需否带女儿进行身体检查,对方回覆不用。尽管如此,范其后于上月23日带女儿到公院进行检查,但院方说已与事发相隔一段时间,未有为其验身。 尹兆坚表示对事件感到心痛及愤怒,更怒斥提供服务的机构似乎有意淡化事件;而社署至今没有提出措施防范性侵事件发生、没有处分涉嫌疏忽照顾的院舍家长,及积极跟进事件。警方亦没有为任何涉案者落口供,仅是口头查询。他要求涉事家舍作出交代。 警方发言人回应本网查询时,指于去年12月29日接获一政府部门转介,指同年12月一名9岁男童怀疑在葵涌一院舍非礼一名7岁女童。案件列非礼,由新界南总区重案组跟进调查。但由于该名男童未满10岁,警方未有对他提出起诉,但已向他作口头警告。警方已把结果通知相关人士。 发言人强调,警方对市民的报案,皆会严肃及认真处理,并会根据案情及证据,以不偏不倚及专业的态度,作出适当的跟进行动。 建立时间:17:08 更新时间: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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