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前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林贪污受贿案今日开庭。宋林涉侵吞公共财物及受贿金额超过3300万元(人民币)。他当庭表示认罪,案件将择日宣判。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宋林贪污受贿一案。案情指,宋林于2004年至2013年,利用担任华润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集团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领取认股权名义和在下属公司报销个人费用等方式侵吞公共财物,金额约974万元(人民币)。
此外,2005年至2012年间,宋林亦利用担任华润集团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金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王宏琨等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合作、奖金审批、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收受贿款约2336万元人民币。
检察机关在庭上出示相关证据,宋林作最后陈述时,当庭认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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