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两名中学女生早前在内地失踪4天,深圳公安调查后发现案情严重,怀疑被捕深圳青年诱骗两女,从深圳同乘高铁前往福建厦门,对两女有不轨图谋,深圳检察院以涉嫌拐骗儿童罪和另一严重刑事罪,对青年展开起诉程序,未来两女或须出庭指证疑犯。
内地青年疑诱拐两名香港少女,被控两宗罪。屯门某中学就读中一的12岁姓黎女生和14岁姓洪少女,上月8日经深圳湾口岸过关往内地后失踪,深圳南山区公安调查四日后,在福建厦门海沧区一出租屋寻获两女,并拘捕邱调查逾月,至近日发现案中有案。
深圳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发言人透露,公安初步调查发现,姓邱内地青年通过网上社交程式,认识两名香港少女,之后以帮忙找工作为名,成功诱使两人离家出走。上月8日下午,有人在深圳湾口岸与两女会面,不久便拔掉两人手机卡,切断对外联络渠道。
拔走手机卡断联络翌日上午,邱带两女从深圳乘坐高铁前往福建厦门,再带往海沧区一出租房内疑图谋不轨,3日后,南山区公安查出众人藏身地点,赶至救出两女及拘捕姓邱疑人。由于邱涉嫌干犯拐骗儿童罪,以及另一严重刑事罪行,将面临法院审讯和可能被判入狱。
据悉,由于两女的证供,在案件中极为重要,法院在开庭审讯时,不排除传召两女出庭作供,但因两人未成年,预计法院将闭门审案。内地法律规定,倘有人诱使未满十四岁的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不管该童是否自愿,只要父母不同意或不知情,均涉嫌干犯拐骗儿童罪,一般可判5年以下监禁,若情节严重,例如贩卖婴儿或儿童,可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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