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有罪?英国1名24岁任职伦敦一间电视制作公司的女子,自称因为「长得太靓」而被解雇。
赫尔斯(Emma Hulse)控诉,日前上班工作才5分钟,竟因「长得太靓」被解雇,就收到解雇通知。赫尔斯不服气,去找经理理论,经理不仅顾左右而言他,竟向她说:「你是模特儿吗?你为何不去行天桥?」还私下问她拿电话,想约她出去喝一杯。
赫尔斯表示,上班那天身著T-shirt与长裤,并擦口红,「但我不认为我的妆扮有何不当」,更自嘲,「也许公司只想请相貌普通、穿著朴素的人,而我只会让人分心」。
对于赫尔斯的投诉,公司负责人拉克威尔(Adam Luckwell)承认,赫尔斯确实曾在公司工作,但不是工作5分钟就被炒,而是在3个月试用期满后才开除她,理由是因为,她不适合,以及做事不符公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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