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案】罪成或失逾千万退休金 大紫荆都要被褫夺

2017-02-17 21:49

涉贪成为香港史上首位卸任后被定罪的前行政长官曾荫权,同时是首名公务员出身的特首,他于政府任职45年,更曾获特区政府颁发大紫荆勋章。不过按照本港公务员条例,曾荫权作为前特首所享有的福利、退休金,甚至大紫荆勋章都可能全失。 根据当时在政府体制下的退休计算,曾荫权最多可获取约1200万元退休金,并每月获长俸约8万元。惟公务员《退休金条例》列明,若有退休公务员犯下与政府工作有关的罪行,或在职期间触犯《防止贿赂条例》;以及干犯《刑事罪行条例》等,当局可根据相关退休金条例取消、暂停支付或扣减其退休金。另外,根据本港的授勋及嘉奖制度,如获授勋及嘉奖人士因被定罪而入狱1年或以上,当局会考虑是否褫夺其勋衔或奖状。 现年72岁的曾荫权于日治时期出生,父亲曾云是警察,家中还有4弟1妹,胞弟曾荫培是前警务处处长。曾荫权64年于香港华仁书院预科毕业后,曾任职药厂推销员,至67年加入政府任二级行政主任,71年转投政务主任,并在不同部门任职。 89年中英谈判结束,时任副常务司的曾荫权有份协助落实《中英联合声明》事宜,后出任行政署长,亦曾负责居英权计划。至91年,曾荫权改任贸易署署长,开始处理财政及贸易事务,到93年获擢升为库务司。 95年9月,曾荫权获时任港督彭定康委任为财政司,成为香港史上首位华人财政司。97年金融风暴,曾荫权与时任金管局总裁任志刚联手击退金融「大鳄」的狙击港元行动,成为一时英雄,更获当时的美国联储局主席格林斯潘和著名「大鳄」索罗斯赞赏。 01年5月,陈方安生辞去政务司司长一职,由曾荫权接替。至05年3月董建华以「脚痛」为由辞去行政长官一职,曾署理行政长官逾6个月后正式参选行政长官,6月正式就任,民望亦开始下跌。他07年成功连任行政长官,任期至12年6月30日结束。卸任后并未如第一任行政长官董建华般出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亦没有其他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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