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总统朴槿惠的律师团队,今日向宪法法院提交总统弹劾案的答辩状,交代了2014年「世越号」沉没海难发生后7小时朴槿惠的行踪。在答辩状中,朴槿惠称因身体状况不佳,当日留在官邸工作。不过,宪法法院指出,答辩状的内容没有满足要求,需进行补充。
律师团表示,朴槿惠第一次接到沉船事故报告是在当天上午10时许,由青瓦台国家安保室汇报。上午10时15分,朴槿惠给时任国家安保室室长金章洙打电话要求其了解事故情况,10时22分再次致电金章洙下令搜救全部遇险人员,但律师团没有拿出证据证明朴槿惠和金章洙当时通电话沟通。
律师团还主张,朴槿惠事发当天整个上午都在接受沉船事故搜救情况的相关报告,并接受时任青瓦台总统秘书室第二附属秘书安峰根的当面汇报。
午饭后,朴槿惠还接受时任青瓦台总统秘书室附属秘书郑虎成的当面报告,下午2时50分许得知大部分乘客获救的消息不属实,下午3时许表示要访问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下午3时35分许,朴槿惠花20分钟的时间整理了头发,5时15分许访问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回到青瓦台后,朴槿惠继续接受报告,晚上11时30分许决定亲自访问事发地点——珍岛彭木港。
律师团还表示,当时朴槿惠不时接受报告并下达指示,在此过程中出现有关机关的报告不符合事实的情况,加上部分媒体误报灾情,导致全国陷入一片混乱,而朴槿惠为指挥搜救工作尽其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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