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商人就企图非礼罪上诉 法官押后判决

2017-01-06 13:22

中年男商人石国艺(43岁)在15年2月至3月涉嫌在旺角住所中的厨房,趁其家佣在厨房工作露械,早前被被裁定三项非礼罪及一项普通袭击罪名不成立,但一项企图非礼罪成而被判囚五周。被告石国艺不服定罪,今在高院提出上诉,其律师指事主行为「幼稚、令人不安,但这只是他的行为本质」,「即使行为呕心,仍须考虑是否足以构成刑事」。法官押后颁发判决。 上诉人代表律师、余承章资深大律师陈词指,被告向厨房的雪柜方向露械,事主没有亲眼见到,只凭手机拍摄到被告露械,而且被告没有意图吸引或走向事主,也不构成敌意的定罪元素。另外被告表现是不想被发现,而非企图非礼事主。 而律政司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黎婉姬指,定罪基于受害人感受到人身威胁,涉事厨房狭窄,被告随时可以对她作出威胁行为,被告进入厨房时也没有用长上衣遮盖性器官。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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