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佣上工未足月遭雇主弟多番性侵 高院裁定获56.2万赔偿

2017-01-05 17:32

11年首次来港工作的印佣,上班不足一个月便遭雇主的胞弟多番性侵犯,包括非礼她的下体、强迫她为他手淫等,其中一次更强奸了她。任职货仓文员的淫魔霍家正(35岁)13年在高等法院被陪审团裁定强奸、企图强奸及非礼等5罪罪成,判入狱7年半。印佣其后入禀区域法院向他索偿,今获区院颁下判词裁定她可获逾56.2万赔偿。 判词指,原告现仍于香港任职印佣,据她的口供所指,她现时有心跳加速、健忘等问题,又会经常梦见自己被人追逐,需定时找心理治疗师覆诊,但她不敢让现时的雇主知道这些事,故她不敢请病假。霍被控于11年7月至8月期间,在与兄嫂二人同住的牛池湾威豪花园寓所、及父母的黄大仙寓所内,6度性侵犯已婚的印佣。 精神科报告指,案发时33岁的原告因事件而造成创伤后压力症,永久伤害包括降低工作效率、低集中力、与男性独处时会焦虑等等,法官认为这些症状会影响她的工作表现及日后获聘机会,终判被告向她赔偿损失、失去的收入、未来的收入、医疗费用、痛苦及失去生活乐趣等共56.2万元,另需支付利息及讼费。 法庭记者:黄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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