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双程证多次来港的内地乡村男子李舜佳,去年3月及7月串谋他人进行电话骗案,每次可取得一千元人民币的车马费。同党以事主家人安全为由约见事主,而李负责在现场收钱,先后会见4名年龄届乎60至88岁的人士,索取涉款共35万元。李今在区域法院认罪,事件属跨境犯罪行为,控方申请加刑,案件押后至明天判刑。
法官质疑被告犯罪报酬不明,「来港食住边个包?住劏房都未必够」,怀疑背后有集团控制。被告李舜佳(21岁)警诫下指在酒吧朋友介绍而来香港收钱,因财困而参与犯罪,惟首次任务便被老妇受害人的家佣阻止,失败告终。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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