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邓炳强去信《卫报》谴责抹黑:终院裁定非如评论文章所言「遮掩」
2025-03-23 19:57
黎智英就拒批Tim Owen签证案申请终极上诉许可遭拒,终审法院指其上诉申请毫无合理理由。英国《卫报》就此发表评论文章,形容《终审法院》的裁定「遮掩(obscure)」、行为揭露对香港法治的侵蚀。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23日)致函《卫报》编辑部,强烈反对Amy Hawkins于昨日(22日)发表的评论文章,当中涉及针对特区政府在处理国安案件的抹黑言论,并特此澄清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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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文章使用偏见及误导性用语诽谤法庭
邓炳强表示,黎智英的上诉许可被简易程序驳回是因为「毫无合理理由」,又强调《终审法院》的裁定并非如评论文章所暗示般「遮掩」(There is nothing "obscure" about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s determination as suggested by the opinion piece)。邓炳强指,对于文章使用偏见和具误导性用语来诽谤法庭的专业和公正,特区政府表示反对。
邓炳强又指,《香港国安法》第14条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决定不受司法覆核,指这符合普通法原则,也获得英国承认,即法院应尊重执行机构对国家安全事务的判断,因为他们更适合进行此项判断。他表示这无损《基本法》所保障的独立司法权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最终裁决权。所有被告也都严格按照适用于香港的法律接受公平审判。
「逐案审批海外律师专案认许」较英国等更优越
邓炳强强调,特区政府坚定捍卫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他指目前香港共有超过100位资深大律师、逾1,600位大律师及约13,000名获准在港执业的律师。选择律师的权利受《基本法》保障,而根据判例法(case law)早已明确,此权利意指当事人有权选择「可在香港执业且具执业资格」的律师。
邓炳强指,香港就涉及国家安全案件实施的「逐案方式审批海外律师专案认许」,较英国等大多数司法管辖区更为优越,后者既无类似机制,亦不允许海外律师处理国安案件。邓炳强说,特区政府将继续坚决依法捍卫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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