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就拒批Tim Owen签证案申终极上诉许可遭拒 终院指上诉申请毫无合理理由

2025-03-18 18:07

黎智英就拒批Tim Owen(右)签证案申终极上诉许可,终院指上诉申请毫无合理理由,拒批终极上诉许可。资料图片
黎智英就拒批Tim Owen(右)签证案申终极上诉许可,终院指上诉申请毫无合理理由,拒批终极上诉许可。资料图片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2022年获高等法院原讼庭及上诉庭由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代表抗辩,人大释法后国安委评估由Tim Owen代表黎智英很大可能会构成国家安全风险,建议入境处拒绝Tim Owen的工作签证申请。黎智英就此申请司法覆核败诉,上诉遭高等法院驳回后申请终极上诉许可证明书又被拒。黎日前向终审法院申请终极上诉许可,终审法院上诉委员会的三名法官李义、霍兆刚及林文瀚昨颁布书面判词指,经考虑黎一方的书面陈词后,认为黎的上诉申请毫无合理理由,遂拒批终极上诉许可。

去年上诉庭驳已指国安委决定不受司法覆核

黎智英2022年获准由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代表抗辩,2023年人大释法后国安委评估由Tim Owen代表黎智英很大可能会构成国家安全风险,建议入境处拒绝Tim Owen的工作签证申请。黎智英质疑国安委及入境处处长的决定越权,申请司法覆核遭驳回后再提出上诉。上诉庭去年直接驳回黎智英的上诉,重申《香港国安法》第14条已非常清晰地注明国安委决定不受司法覆核,强调《香港国安法》第14条及人大释法内容十分清晰,没有任何灰色地带。

黎智英去年5月再向高等法院上诉庭申请终极上诉许可证明书被拒,上诉庭副庭长关淑馨及朱芬龄、上诉庭法官区庆祥裁定黎智英一方提出的法律问题,均没有合理争辩之处,国安委决定是否不受司法覆核的议题已在原讼庭及上诉庭完成讨论,认为黎智英根本不应就本案提出终极上诉。

终院拒批上诉许可指上诉毫无合理理由

终审法院上诉委员会的三名法官李义、霍兆刚及林文瀚昨(3月17日)颁布书面判词指,他们经考虑黎一方的书面陈词后,认为黎的上诉申请毫无合理理由,遂拒批终极上诉许可。

案件编号:CACV166/2023,FAMV103/2024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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