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落药迷晕3女同事 被告自辩指被认定落药有理说不清 谎称有易服癖「博同情」不追究
2025-03-17 19:03
Nu Skin直销公司时任男职员涉向3名女同事落药一案续审。被告今自辩称,当日遭女上司就「落药」指控突如其来连番质问时未有解释清楚,指他当日进入姓周女事主酒店房逗留1小时,实是向她教路处理陌生男子传来不雅信息的方法,又坚称向周提供参汤目的是助其「解酒」,惟后来发现被女上司及事主认定他有落药,他深感有理说不清,为「保饭碗」决定「认咗佢」,并以身患易服癖为由「博同情」,希望事主息事宁人,讵料却遭事主录音。案件周五续审。
称逗留女事主酒店房实与对方商私密话题
被告潘迪伟庭上称,2015年7月1日曾在天后与男同事面谈公事,约半小时后,两名上司突然前来,被告因没有预期他们的到来而感惊恐。被告忆述,女上司当时质问他与姓周事主一同在深圳公干期间,是否曾与周在酒店分房留宿,及有否进入过周的房间,被告承认。女上司续质问被告,为何会有周房间的房卡,被告当时回应是按周指示收起,惟今在庭上指,房卡实由酒店职员提供,只是他当日回应女上司时未有解释清楚。
被告指,女上司当日称,周曾经翻查闭路电视片段并发现被告曾进入她的房间,女上司质疑被告在房间逗留约1小时做过什麽,被告当时没有回应,今则解释当晚与周在酒店房间内商讨私密话题,当时周透露与陌生男子有不雅信息的交流,向被告求教解决办法。被告称因承诺周不会外传事件,因此面对女上司质问时,为保周的私隐,才没有回应。
被质问时以为「落药」意指「中药」参汤
被告续提及女上司曾愤怒指责他向周提供「落药」的饮料后,趁周昏迷时侵犯周及拍照。潘庭上指,当时不清楚女上司提及「落药」的定义,误以为定义是「中药」,而自己确实曾邀请过周饮参汤,因此感到混乱及不回应,却遭女上司指责不回应即默认。被告供称,当时因感愕然及惊慌,遂「求其谂样嘢解释」,向女上司谎称自己屋企有经济困难,平日生活受压,有饮酒及服用药物的习惯,承认曾在深圳为周提供参汤,但不知周会称饮后失去意识。
被告庭上被问及何以让周喝下参汤时称,当晚2人返回酒店前曾到酒吧饮酒,因此欲提供参汤为周「解酒」。l被告更称女上司向他大兴问罪之师时,曾用力拍打他8至10下,令他的眼镜亦被打落桌上。他忆述被女上司问到为何姓欧及姓何的事主在其寓所留宿后,均出现不省人事及头晕的徵象,被告当时否认曾向2人提供饮料。
既被认定落药「不如认咗佢」 欲博同情却遭录音
被告指,7月1日晚曾与太太商讨对策,被告认为上司及事主等人既已认定他曾落药,即使解释亦不会被接纳,无济于事,有理説不清「不如认咗佢」,可继续留在公司团队「保饭碗」而决定作假招认,称希望「博同情」令上司及事主息事宁人,因此上网寻找关于易服癖及安眠药的资料后,翌日(2日)致电上司,谎称自己有易服癖及服食安眠药的习惯,根据网上论坛的内容虚构出説法,图以患病的解释获同情及不再追究。被告另提及,曾与数名事主在同月3日会面,继续作出假招认,讵料过程被事主录音,被告称若得悉有人录音「一定唔会招认」。
43岁被告潘迪伟,报称商人,被控3项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施用毒药或其他残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控罪指,他于2013年至2014年间,在九龙城广播道柏苑某单位分别非法及恶意向3名分别姓欧、姓何及姓周的女子施用催眠药,意图使她们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
案件编号:DCCC89/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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