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屋大王」王光荣与村代表程振明涉套丁案开审 控方指被告收购丁权诈地政总署获利逾10亿元

2025-02-13 17:15

被告程振明。房伊媚摄
被告程振明。房伊媚摄

元朗区议员程振明及「村屋大王」王光荣涉串谋「套丁」,被指诈骗地政总署向元朗水蕉新村丁屋物业发展项目批出多张建屋牌照。两人早前否认一项串谋诈骗罪。控方今于区院读出开案陈词,提及涉案房屋发展项目赚取10.78亿元,而王光荣可得项目的15%纯利,程振明可得793万元顾问费。案件下周一(2月17日)续审。

控方指两被告利用142人丁权诈地政总署

75岁被告王光荣为荣佳建筑有限公司(下称荣佳建筑)负责人,67岁被告程振明则为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

开案陈词指,此案涉及142名丁屋申请人,而两名被告的最终目标是利用这些申请人的丁权,诱使地政总署批出建筑许可证,以推动名为晓门(Hillwood)的屋苑发展项目。当时在该142名申请人中,有138人不符合资格,因为他们并非同时拥有丁权及土地。由王光荣控制的荣佳建筑在2014年至2019年间售出115栋晓门房屋,赚取10.78亿元。

控方指王光荣警诫下承认收购丁权发展晓门项目。资料图片
控方指王光荣警诫下承认收购丁权发展晓门项目。资料图片

控方称,两名被告在此案的串谋协议中扮演关键角色。荣佳建筑与程振明就有关发展项目达成谘询服务协议,内容包括让程振明担任受托人。在2005年5月13日,王光荣的妻子、Charmfair Investment Ltd及王光荣签署合资协议,委托王光荣为战略夥伴及发展项目的组织者,而王的报酬包括项目的15%纯利润。王光荣为王潘律师行合夥人,该142名丁屋申请人授权王潘律师行处理申请。

建屋后申请解除房屋让与权限制

荣佳建筑透过程振明从原居民手中取得丁权,每名原居民可获得5万至25.5万元。荣佳建筑之后请光福建筑有限公司(Crown Focus) 兴建晓门的房屋,竣工后再由王潘律师行代表丁屋申请人向地政总署解除房屋的让与权限制。程振明获得793万元顾问费。

开案陈词指,王光荣于2021年3月10日被廉政公署拘捕,在警诫下承认荣佳建筑透过收购丁权来发展晓门项目,以及案中部份文件包含不实资料。但王不认为其取得丁权的过程中涉及刑事罪行。程振明2021年3月11日被捕,在警诫下保持缄默。

王光荣警诫下承认收购丁权发展晓门项目

​​王光荣及程振明同被控于2005年5月11日至2019年5月7日期间在香港,一同串谋与根据新界小型屋宇政策(“该政策”)申请建筑许可证在水蕉新村兴建小型屋宇的142名原居民(“该等申请人”)及其他身份不详的人串谋诈骗地政总署,不诚实地表示该等申请人是位于水蕉新村各别土地地段(“该土地”)的唯一合法注册业权人,而他们就该土地申请上述建筑许可证。

两人并被指虚假地表示该等申请人从未与任何人或多名人士订定任何安排或协议,以转移、让与、处置或其他方式处理该土地或该土地任何部份或该土地当中任何权益或该等申请人在该土地中及在该土地上的权利;及虚假地表示该等申请人从未作出亦无意作出任何私人安排,把他们在该政策下获得的权利售予其他人士或发展商,从而诱使地政总署署长及其人员作出违反公共职责的行为,即向该等申请人批出建筑许可证。

案件编号:DCCC1043/2022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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