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球港队前领队虚报队员训练时数 认诈骗体院逾41万津贴 求情指对水球无私奉献

2025-02-06 15:13

被告古汝发(左)。黄巧儿摄
被告古汝发(左)。黄巧儿摄

香港水球队前领队于3年半间虚报运动员的训练纪录,以诈骗香港体育学院发放的政府津贴,涉及款项共逾41万元,遭廉署落案起诉。涉案男领队今早(6日)于区域法院承认欺诈罪,辩方引述王敏超太平绅士等为其撰写求情信,指被告一直对水球项目无私奉献,望念其贡献给予改过自新机会,法官彭中屏将案件押后至3月7日判刑,待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余承章资深大律师代表被告求情指,被告几日后已达63岁,他过去30年一直奉献给香港水球队,犯下本案目的并非有意欺骗政府公帑,动机为继续发展及推广香港水球队而错误犯下控罪,其行径并非为私利或个人金钱上的得益。辩方续指,水球队队员经常有不同原因缺席训练,如准备文凭试等,而未能达到政府计划的最低练习时数要求,所以被告才虚报纪录。被告将虚报纪录得来的资源存入联合户口,犯案动机仅因被告望发展香港水球活动,被告亦会垫资为队员缴付比赛费用。

被告亲撰求情信提及,自己生于小康之家,于2022年前义务任职水球教练及秘书,曾参与1990年的北京亚运水球项目,6届亚运会代表香港出战,更于2010年以48岁高龄参加广州亚运,退役后坚持以领队身分协助水球队事务,其水球生涯多达30馀年。惟政府对水球资助有限,遂将自己的教练费捐给水球队,亦「自己暗荷包」带队,因对水球项目的热爱,想重新建立香港水球活动,独力承担水球队,并于2002年招募女子参加水球队。

求情指事件令其声誉尽毁 造成极大打击

太太为被告撰写求情信指,被告一直以水球任务先行,于2011年进行右眼眼角膜更换受伤后,仍执意亲自下水教学,惟在练习期间不幸再遭撞击,致右眼严重受创。太太另指,被告为水球作出无私奉献,发生本案后,被告在泳界、水球界的声誉尽毁,被水球队劝退、停止所有职务,及禁止参与水球队的训练,令被告的水球生涯硬生生被剥夺,造成极大打击。

信兴教育及慈善基金主席蒙德扬、中国香港游泳总会会长王敏超太平绅士等为被告撰写求情信,指被告热心、积极发展水球项目,一直无私奉献,其贡献无容置疑,退役后更成为领队,从无到有地发展女子水球队,不计较个人得失,抱著迎难而上的狮子山精神推广水球项目。

62岁被告古汝发,为中国香港游泳总会(泳总)水球委员会前义务秘书暨水球港队前领队,被控一项欺诈罪名。控罪指,他于2018年1月至2021年9月期间,向体院讹称在5年计划下获提名的水球港队运动员已出席其训练纪录上订明的所有训练,以诈骗体院发放津贴共41万2000元。

捏改运动员训练时数达计划要求

案情指,被告案发时为泳总水球委员会义务秘书及水球港队领队,负责向体院提交水球运动员的每月训练纪录作核实。于2018年1月,民政事务局推出「队际运动项目5年发展计划」以提升本港队际运动成绩,只有符合每月训练出席率达8成才可以申领每月津贴,其后被告在制备运动员每月训练纪录时,捏改水球港队运动员的训练时数,令全队33名运动员达到政府计划要求的出席时数,诱使政府向他们发放共约41万元津贴。

惟被告于2017年底至2018年初向队员介绍非官方计划时,指队员实际出席率若低过6成,便要向被告退还津贴,被告会将款项拨入水球队开支的团队基金,出席率若在6至8成之间的队员能按比例获取津贴。其后,被告与两名水球队队长开设联合户口,将从队员收来的36万元存入户口。被告于2022年10月被捕后,警诫下承认虚报队员练习时数,诈骗政府津贴费用,另承认向队员提出非官方计划,将津贴款项收入其户口。

廉署称一直透过执法、预防及教育,三管齐下致力维护本地体坛廉洁。廉署于去年为逾40个体育总会的管理人员举办了「体育总会诚信领导课程」,旨在提高体育总会的管治水平,以及加强处理申请资助、遴选运动员等各方面的内部监控。廉署会继续和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及体育界其他持份者合作,协助各体育总会提升防贪能力和诚信管治。

案件编号:DCCC 424/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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