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中国遭董事禁售期出售154.5万股 因融资保证金出现违约
2025-02-03 20:52
阳光100中国(2608)公布,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易小迪,执行董事范小冲,及非执行董事范晓华通知,彼等被视为于禁卖期内在公开市场以强制出售方式,出售乐升控股持有的154.5万股该公司股份,约占截至公告发布日公司已发行股本的0.06%,出售因融资保证金出现违约。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财务业绩刊发当日及紧接年度业绩刊发日期前60日内是禁售期,公司董事于期间不得买卖任何公司证券。该公司称,将于今年3月28日举行董事会会议公布去年业绩。
属特殊情况
公司称,虽然易小迪、范小冲及范晓华对出售事项并无影响力或控制权,但出售事项仍在禁售期内,并视作彼等进行交易。除上述三人之外的董事认爲,于禁售期的出售事项乃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3第C.14段,于特殊情况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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