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一连两日东九龙打击酒后及超速 拘捕6名司机
2025-01-05 06:10
警方表示,东九龙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人员在一月3日及4日,在区内展开打击「酒后驾驶」、「危险驾驶」及「超速」行动。行动中,人员共拘捕六名司机及向两名司机发出口头警告。
人员于一月三日在秀茂坪近宜安街发现一辆私家车摇摆不定,怀疑该私家车的司机酒后驾驶,遂上前截查。经初步调查,该名六十二岁姓黄本地男司机涉嫌「酒后驾驶」被捕。人员亦在巡经牛头角观塘道时拘捕两名61及40岁姓黄及汤本地男司机,涉嫌「酒后驾驶」。
人员于昨日在观塘创业街发现一辆私家车摇摆不定,怀疑该私家车的司机酒后驾驶,遂上前截查。经初步调查,该名59岁姓蒋本地男司机涉嫌「酒后驾驶」被捕。
行动中,警员亦在黄大仙彩虹道附近截查一辆形迹可疑的私家车,经初步调查后,车上一名38岁姓黄男司机涉嫌「欠交交通罚款」而遭到通缉、「驾驶未获发牌车辆」及「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被捕。
此外,人员于观塘绕道北行往旺角方向发现一辆电单车高速行驶,并在车群中穿插,其间该电单车被侦测到超过路面限速,最高超过路面限速一倍,人员其后在旺角亚皆老街成功截停该辆电单车。经初步调查,该名四十九岁姓吴男司机涉嫌「超速驾驶」及「危险驾驶」被捕。
所有被捕司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一月下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会继续加强执法,打击相关警方亦呼吁各驾驶人士,酒后驾驶、超速及危险驾驶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可能会被判处监禁和停牌。
警方重申,「驾驶未获发牌车辆」及「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乃严重罪行,两项罪行一经定罪,各可处罚款一万港元及监禁十二个月。警方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以打击相关违例罪行,保障市民安全,各驾驶人士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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