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盘︱村屋僭建申报重启 乡事派倡用钱解决:政府有钱都唔识赚?议员指难接受
2024-12-18 09:05
发展局提出修订《建筑物条例》,除就强制验楼引入定额罚款外,亦建议重启10多年前的「新界村屋僭建物申报计划」,让当年没申报的业主作出申报。不过政府暂未交代申报后续处理,有乡事派质疑成效有限,只是「有好过无」,甚至建议直接容许补地价「用钱搞掂佢」。
16万个未申报僭建物尚待处理
僭建问题错综复杂,政府现实上难以全部处理,因此新修订建议将僭建物区分为与民生相关的「小型违规工程」,以及「严重僭建物」,前者只要证实安全,可较宽松处理,后者则必须取缔。不过新界僭建与市区不同,有其历史背景和独特情况,港府曾在2012年推出一次性的申报计划,以2011年6月28日前已搭建的僭建物划线,容许暂时存在,每5年找专业人士进行安全检查。申报计划已在2012年结束。
侯志强倡容许「合理罚款、补回地价」
据政府过往文件,屋宇署估计截至去年9月,全港约有9.9万幢新界村屋,其中5.6万幢已完成巡视及对有关僭建物采取执法行动。馀下村屋中,有2900个「首轮取缔目标」及约16.6万个未申报的僭建物尚未处理,问题复杂程度可想而知。政府现时建议是重启后的计划沿用旧有安排,包括维持2011年6月底划线,而申报村屋僭建物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上水乡事委员会主席侯志强认为,重启申报计划「有好过无」,但政府未交代申报后的处理安排,只是见步行步,并不理想,建议只要核实没有危险、不构成严重妨碍或超出业权范围,容许业主在申报后透过「合理罚款、补回地价」方式,让其合法存在。他指政府面对财赤,「呢度大大话话随时几百亿,有钱都唔识赚?如果唔识点处理,欢迎问我意见。」他又称,僭建情况并非只限新界,市区、半山豪宅皆有,不应只针对新界人。
谢伟铨反对:红山半岛僭建系咪有钱就得?
不过僭建物本质属违法,若然「用钱解决」,法理上恐难接受。建测规园界议员谢伟铨指,「补钱」是原则问题,相信政府不会接受,因会引申更多弊端,令机制形同虚设,「如果村屋三层变六层,咁离谱都可以用钱处理,咁市区又点?红山半岛僭建系咪又可以唔使做,有钱就得呢?」
先申报再研执法「留有一手」
他期望政府可明确交代两件事:一是当局有决心长远取缔僭建问题,「总之机会就畀咗你,跟机制登记,点都好过继续违法」;二是对无影响建筑结构安全、民生日常需要的小型工程,尽量加以规范。
有熟悉政策的议员认为,先容让僭建者登记,往后再视乎问题严重程度,决定执法优次,政治上算是「留有一手」,「如果太早讲明处理方法,万一查出来情况远超想像,处理不及,效果更差。」
发展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林筱鲁指,与当局沟通多时,长远希望处理僭建问题上,新界与市区一视同仁。他认为政府需释出明确讯息,不及早登记僭建物,罚则会远比及时申报重;针对危及公众安全而法庭判罚不够阻吓性的个案,应积极上诉,多管齐下促使现有僭建物的业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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