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宝勒巷卡拉OK纵火案|通缉犯陈惠良内地落网后移交香港 惨剧酿30死伤
2024-11-29 16:35
1997年尖沙咀宝勒巷一间卡拉OK发生香港史上最严重的纵火凶杀案,导致17死13伤,由于死伤甚具,时任港督彭定康事后巡视灾场,并且责成警方尽快破案。警方在火警发生后一个月拘捕4人,而主谋亦在2008年于深圳被公安拘捕,之后被送回香港受审,但有两名凶徒仍然在徒。消息指,被警方通缉多年、绰号「眉眉」的陈惠良较早前在内地落网,已移交本港警方。
事件发生于1997年1月,一名有黑社会背景、绰号「阿飞」的董胜飞与绰号「上帝」的蔡锦辉到尖沙咀宝勒巷新一代卡拉OK消遣,其间出言调戏场内一名女待应。卡拉OK的经理其后找「睇场」出马。双方大打出手,惟「阿飞」及「上帝」被打至头破血流。二人深深不忿,其后两次计划向「睇场」伏击报复,但先后两次遇上警察扫荡而被迫取消行动,最后决定掟汽油弹报复,成为纵火案的起因。
1997年宝勒巷卡拉OK纵火案昔日图片:
当时卡拉OK内约有80名顾客与20名职员,部分顾客或者因为乐极忘形或者房间内的音乐声量过大,导致没有听闻火警钟声,亦有顾客因为醉酒而未能够迅速前往紧急出口逃生。火警导致17人死亡、13人受伤,大部份均为卡拉OK的顾客。由于汽油弹燃烧地毡及电线,火势于数分钟内已迅速由2楼蔓延至4楼,加上卡拉OK内顾客众多,而且场内未有设置紧急照明系统,令顾客被迫摸黑逃生,酿成严重伤亡。
时任港督彭定康当时亦有巡视灾场,并责成警方尽快破案,之后在火警发生后一个月拘捕4人,当中3人被判处谋杀罪成终身监禁,另一人则入狱11年,现已出狱。至于曾被香港警方列为头号通缉犯、 主谋疑犯、绰号「上帝」的蔡锦辉,一直隐藏身份在内地生活工作,直到2008年、即潜逃12年后,终在深圳被公安拘捕,其后被移交予本港警方,之后在2010年5月,陪审团以5比2裁定当时35岁的蔡锦辉谋杀罪成,依例判囚终身。
根据警方网站的资料所示,涉案7名涉案凶徒中,仍有通缉犯陈惠良及陈福清在逃。他俩仍位列通缉人士,其悬赏令至仍然有效,赏格为港币40万元。警方亦刊登二人的容貌及相关资料,其中指陈惠良花名眉眉,生于197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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