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杀人|4人围捕间接致7旬妇被杀 被揭未向林业局报备上山
2024-11-27 09:48
11月24日,陕西岚皋县佐龙镇黄兴村发生一宗野猪伤人致死事件。11月26日,岚皋县发布情况说明,称经初步核查,因近期野猪损害农作物严重,陈某树等4人带猎犬自行上山追捕野猪,猎犬追捕下致野猪闯入农户院子,结果76岁老妇胡某翠受袭,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受害者家属已达成和解协议。
这宗事件背后,是近年来农作物遭受野猪侵害严重、岚皋县林地耕地交接,人和动物容易爆发「冲突」。早前岚皋县曾委托过专业的狩猎团队对野猪进行围剿,但是在野猪被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三有名录」)》调出后,狩猎不需再办理《狩猎证》,因此民间爱好者掀起捕猎野猪的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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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违法 已经达成和解
据红星新闻,岚皋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负责人毛某受访时表示,虽然狩猎野猪不再需要办证,但在岚皋县还是需要向林业部门进行备案,当局就会因应在狩猎区域提前发布通告,但是这次狩猎的4人没有给林业部门报备,没有得到官方的授权。由于事发时,黄兴村村民并不知道有狩猎队在村里捕猎野猪,在缺少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悲剧发生。
不过,毛某强调,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层面来说,这四名狩猎人员的狩猎行为并不是以食用为目的,猎捕时也并没有给生态造成明显破坏,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方是不构成违法的。报道指,岚皋县委官方部门亦证实,涉事四名狩猎人员不存在行政或者刑事层面的违法,已经和家属达成和解。
毛某表示:「我们做野生动物保护的,要说一句公正的话,野生动物在非应急条件下,它一般不太伤人。有时候就是人在林子里看到野生动物,人怕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其实也怕人,所以这次的野生动物伤人其实算是一个小概率的事情。但是一旦造成这个事情,我们对此也感到很惋惜。」
毛某称,2021年,岚皋县、石泉县分别被确定为省级和市级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县,分别组建了专业狩猎队伍,利用人犬协同开展猎捕作业。是次试点工作中委托当地的四季狩猎场,组织熟悉山情、地形、民情的狩猎队员抓捕野猪,对于身体、政审等方面合格的人进行了专业培训,还有为他们买保险,结果19个人从2021年到2023年一共抓到了大约480多头野猪。
报道指,从岚皋县林业局获悉,在此次参与自发狩猎的四人中,之前都没有办过狩猎证,只有一人其家属之前办理过,但是如今已经过期。这就意味著四人之前没有狩猎经验,也没有经过官方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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