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男生涉高院内拍照被起诉 明年1月再讯

2024-11-22 11:52

被告李明铭(右)涉于高院内拍照而遭检控。房伊媚摄
被告李明铭(右)涉于高院内拍照而遭检控。房伊媚摄

20岁持双程证男学生涉于本周一在高等法院范围内拍照,被控一项「禁止在法庭内摄影等」罪。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应控方申请,将案押后至明年1月17日,以待控方进一步调查,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见。被告期间续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可以离开香港。

被告李明铭报称学生,在庭上以普通话应讯。他被控于2024年11月18日,在高等法院5楼7号庭外,拍摄或企图拍摄任何照片,或为供发表之用而在法庭内绘画或企图绘画该法庭之法官,或在该法庭所进行的刑事或民事法律程序中的陪审员、证人,或任何一方的肖像或扫描。

案件编号:ESCC3088/2024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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