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东九龙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 拘捕5人扣查电动单车及滑板车
2024-11-14 00:05
东九龙总区交通部及各警区警务人员,周三(13日)于观塘、秀茂坪及将军澳区内进行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行动。
行动中,人员发现5名年龄介乎34岁至63岁的本地男子于道路上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人员以涉嫌「驾驶未有登记车辆」、「在行人路上驾驶电单车」、「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及「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拘捕他们,并扣查3部电动单车及2部电动滑板车。所有被捕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12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重申,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于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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