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张西望|葵涌天光墟黑心摊档疑售过期刺身寿司 食环署:最高罚5万 监禁6个月
2024-11-12 13:40
《东张西望》近期连日报道葵涌天光墟路边黑心摊档档疑售卖过期食物一事。食物环境衞生署今日(12日)表示,针对出售来历不明或过期食物的小贩,署方近日在全港各区展开了连串突击行动,连同较早时在葵涌区进行的同类执法行动,至今合共拘控13人。
食环署指,任何人未获准许售卖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冻肉、刺身和寿司,或出售过期食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50,000元及监禁6个月。
食环署发言人表示,在东区、观塘区和九龙城区的最新一轮行动中检获的食物包括寿司、面包、罐头、瓶装豆浆、盒装牛奶及肉食等。食环署会以涉嫌无牌贩卖、在公众地方构成阻碍、未获准许售卖限制出售的食物或出售过期食物等,向该些无牌小贩提出检控。
可不作警告即时拘捕
发言人强调,若涉及出售来历不明或过期食物,基于食物安全考虑,食环署人员会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包括不作警告而即时拘捕。食环署的执法行动会持续进行,任何人都不应以身试法。
发言人亦提醒市民,来历不明和过期的食物或潜在重大的食物安全风险,市民若发现有小贩售卖可疑食物,可向署方举报,署方会即时跟进。根据相关法例,无牌贩卖最高可处罚款10,000元及监禁6个月;如无牌贩卖活动同时引致阻塞通道,另可处罚款25,000元或监禁3个月。此外,任何人未获准许售卖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冻肉、刺身和寿司,或出售过期食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50,000万元及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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