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贩余华英拐卖17童案重审再判死刑 法院斥导致骨肉分离家破人亡
2024-10-25 11:00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25日)早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做出重审一审宣判,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之后,案件会启动二审程序,进入重审二审。
在一审庭审中,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自1993年至2003年期间夥同龚某某(已故)、王某某(另案处理),在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儿童进行拐卖,余华英共拐卖17名儿童。公诉机关提请以拐卖儿童罪追究余华英的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余华英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余华英进行了最后陈述。
在判决中,关于被告人余华英的辩解及其辩护人所提的辩护意见,贵阳中院作出5条评析,其中认为,余华英拐卖儿童17名,造成12个家庭骨肉分离,亲情断裂,17名儿童的父母为寻找子女多年来颠沛流离,在寻找未果后有的父母抑郁而终,有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其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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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妞花:余华英真正感觉到了害怕
受害人杨妞花回忆宣判后余华英状态:「因为她怕死,如果真心悔过不是这个状态,我觉得她每一根汗毛都在害怕。」杨妞花说,听到宣判结果后她忍不住流泪,觉得自己这么多年的坚持没有白费。
「我第一次看到她垂头丧气、双手发抖,我知道她真正感觉到了害怕。」杨妞花表示,余华英除了提出上诉外,没有道歉,也没有其他任何表示。作为受害者,杨妞花有充分的勇气和决心迎接二审的到来。
此次重审,受害人兼提告者杨妞花向法院提出金额920馀万元(人民币,下同)的附带民事赔偿请求。此前她透露,提出「附民」是想全程参与案件审判流程。虽知道余华英无力承担赔偿,但想 「让大家知道拐卖儿童犯罪成本非常高,让他们不敢拐卖儿童」,哪怕是一件都不敢。
今天早上众多受害者家庭赶赴贵阳,等待庭审结果。「我就是希望她死刑。」现场,一位儿子被拐的母亲表示,她的小儿子任彭1994年7月19日被拐。「当时我就报案了,在电视台打(寻人)广告,雇人到车站去打广告,在福建、山东的济南聊城、河北邯郸都发过广告。」
该女士又称,杨柳花在贵阳南宁公安局报案后,南宁警方帮助她寻亲成功,她的小儿子在2023年被寻回。
据北京时间报道:「我太累了 希望今天能有个好结果」杨妞花姐姐桑英今早接受采访时表示,宣判前夜与杨妞花彻夜长谈 ,杨妞花坦言「打拐」的路太辛苦,自己心疼落泪。
案情回顾
余华英出卖的第一个孩子,是1992年她在丈夫王加文坐牢期间,与姘夫龚显良所生的私生子,此后与龚某在重庆或贵州拐骗儿童。
2004年,余华英在云南作案时落网。因为害怕,她隐瞒身份,化身张芸,被判8年,后减刑3年,2009年获释。
2022年,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余华英再次被捕,她的罪恶不断被揭开。
2023年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2024年10月11日馀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涉嫌拐卖的儿童从11人增加到17人,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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