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采购建材 未必能降低成本 归纳四大成因「大量程序致需时较长」

2024-10-07 18:44

中央采购建材 未必能降低成本 归纳四大成因「大量程序致需时较长」
中央采购建材 未必能降低成本 归纳四大成因「大量程序致需时较长」

今年5月笔者在本栏分析过香港建造成本贵绝全亚洲的问题,大致归纳了4个成因,包括建筑用料与工程机械成本、人手成本、发展与建造时间,以及设计标准与政策和法规要求。立法会其后成立了小组委员会,专门研究工务工程的效益与成本管理。发展局上月底向小组提交了有关香港建造成本的策略性研究初步结果,归纳了5大成本因素,包括工人、建材、设计、审批流程和工程复杂性,当中最后两点牵涉到发展及建造的所需时间,与笔者的看法不谋而合。

了解问题成因固然重要,但更重要是提出能够解决问题的方法。对于建筑材料及设备成本,政府的策略研究指出,有部分总承建商会自行大量购入通用的建材,再分发予不同分包商使用,而不是要求分包商以「连工包料」方式自行采购建材,认为这样可将建材成本降低10%或以上。

有议员指政府项目众多,应考虑自行中央采购建材,然后按不同项目的需要和进度分发予各有关承建商,希望藉此降低建材成本。

笔者认为,有关建议的可行性和效益,需视乎几项基本因素。首先要解决大量经中央预先采购的建材的储存问题,香港土地资源紧绌,地价与租金昂贵,还有相关的运输费用及仓储管理开支,如何确保不同类型的建材。

包括金属、木材、玻璃、塑胶等化学合成物料及各种机电设备等,不会随时间而变质、损耗或变得过时,被市场上其他可能更好、更平的新建材所取代。

归纳4个成因

另外,政府采购往往涉及大量官僚程序,需时较长,官员又未必熟悉及掌握市场最新情况,中央采购能否切实降低成本,存在疑问。

审计署过去不时揭发,有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在购买一些文具、装备或纪念品时,原以为可通过大量采购来降低单位价格,结果却购入了远超过实际所需的数量,十多年都未必用完,需要额外花钱储存以至弃置,反而造成浪费及不环保。

策略研究亦提到,如果工程所需的建材及设备的独有性越高,在缺乏市场竞争下,其利润及风险溢价(即成本)也会越高。

笔者认同政府建筑物与基建的设计应当实而不华,但也不应全部一式一样或长期一成不变,令香港的城市建设变得缺乏创意和特色。

采购必须与时并进

笔者关注到另一种情况,有业界反映部分政府工程合约,仍然要求承建商采用一些已严重过时,早已被私人市场淘汰的旧式建材或设备,供应有限兼且价钱不便宜。

又或者所要求的设计或标准只能在外国找到,价钱及运费都较高,这些都会增加建材与建造成本。

如之前所述,内地因为建设项目多,企业的研发投入大,各类建材、设备及工程机械的质量和功能近年不断提升,价钱具竞争力,供应稳定,运输成本亦比由外国输入低,有助降低整体建筑成本。

广泛采纳「国标」

一些私人发展为了彰显特色,即使价钱较高又未必特别好用,也会特意采用外国货。

特区政府应没有这方面的考虑,必须与时并进,尽快简化对内地崭新建材及设备的测试、认证和相关审批程序,更广泛地采纳「国标」,改变外国的货品、标准和专家一定比自己国家好的错误观念。

此外,采用组装合成法(MiC)及建筑信息模拟(BIM)等创新科技及建造方法,多用标准化、工厂式生产的预制件,也能降低建造成本。当中MiC的应用,不时受制于建筑设计、地盘面积及道路运输,后者局限了MiC组件的尺寸大小。

兴建临时码头

有业界人士提出,香港一些沿海的大型发展,例如东涌新填海区,往后的流浮山、龙鼓滩及屯门西发展、中部水域人工岛等,若可由政府预早兴建一个临时码头,供区内的不同公私营发展合作营运及使用,以海路从内地运送更大型的MiC组件及其他重型建材、机械来港,将有助降低运输成本和增加MiC的应用,也能缩短建造时间和减少对路面交通的影响,值得政府考虑。稍后再与大家分享笔者对降低建造成本的其他看法。

谢伟铨 
立法会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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