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12员工虐待数十幼童 逾百虐儿罪成 10人判囚半年至5年4个月 2人判社服令

2024-10-07 11:38

童乐居12员工虐待数十幼童 逾百虐儿罪成 10人判囚半年至5年4个月 2人判社服令
童乐居12员工虐待数十幼童 逾百虐儿罪成 10人判囚半年至5年4个月 2人判社服令

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的「童乐居」于2021年底爆出虐儿事件,共34名女职员涉事被控。当中12名员工虐待数十名幼童,涉及9宗案件、转介区域法院审理及裁定逾百项虐儿罪成。区院法官王诗丽今先处理12人的一宗合并案件,分别判处10人监禁3星期至30个月,2人判处180小时社会服务令。

只两被告各涉一虐儿罪判180小时社服令

12名被告依次为46岁赵咏茜、25岁卓凯欣、26岁黄洁莹、28岁庄嘉宜、28岁李晓仪、36岁杨淑仪、48岁伍家颖、31岁周灵芝、53岁邓月媛、26岁梁晓彤、53岁梁善仪、59岁陈信兴。12人在一宗合并案件中、被控31项虐儿罪成,其中梁善仪及陈信兴仅涉一项虐儿罪,判处180小时社会服务令。

被告邓月媛。资料图片
被告邓月媛。资料图片
被告陈信兴。资料图片
被告陈信兴。资料图片
被告梁晓彤。资料图片
被告梁晓彤。资料图片
被告梁善仪。资料图片
被告梁善仪。资料图片
被告伍家頴。资料图片
被告伍家頴。资料图片

赵咏茜、卓凯欣、黄洁莹、庄嘉宜、李晓仪、杨淑仪、伍家颖及周灵芝,各自另外面对独立案件。其中赵咏茜在独立案件中被判囚50月,王官下令当中34月与合并案件分期执行,总刑期为64个月;卓凯欣在独立案件中判囚30个月,部分刑期与合并案件分期执行,总刑期34个月;黄洁莹在独立案件中判囚27个月,她在合并案件中判囚3周,王官下令全数同期执行,故总刑期为27个月。

其馀被告判囚半年至5年4个月

其馀独立案件中,庄嘉宜判囚32个月,总刑期为38个月;李晓仪判囚30个月,她另于2020年底干犯盗窃罪获判缓刑,王官下令执行缓刑令、判囚2星期,李的总刑期为34个月;杨淑仪判囚22个月,总刑期为24月;伍家颖判囚33个月,总刑期36个月;周灵芝判囚22个月、与合并案件同期执行,总刑期22个月。邓月媛判囚6个月,梁晓彤判囚7个月。

王官判刑时,提到辩方求情指童乐居资深员工亦会对幼童使用暴力,故被告受风气影响犯案;王官不接纳此为减刑理由,称「与其仿效,倒不如以身作则,然后合众人之力推倒歪风」。

官指责被告行为邪恶令人发指

王官批评被告破坏诚信,她们清楚知道行为错误,却仍明知故犯,其行为可耻,部分被告目睹他人袭击幼童,却袖手旁观、没有干预或事后检查幼童情况,行为麻木不仁。而且童乐居的幼童年龄均在3岁或以下,他们因为父母无力照顾而住在童乐居,他们遇袭也不懂得投诉、只能哑忍。

虽然案中没有证据显示遇袭幼童留下伤势,但王官认为不可忽略幼童受伤风险,而且被告在其他幼童面前施袭,令幼童感到惊吓和不安,甚至可能令幼童「有样学样」,日后以暴力解决问题。

王官批评被告等人对幼童施袭的行为「十分邪恶、横蛮」,对幼童毫无同理心及完全缺乏尊重、「视他们为玩物」,犯案手法可耻和卑劣,不顾幼童感受和忽视其安全。王官又指,赵咏茜涉及逾百虐儿事件,「心肠歹毒、横蛮无理,行为令人发指」。

案件编号:DCCC846-853/2022、DCCC146-150、152、153、156/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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