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张西望丨游韩涉影他人裸体被捕港妇亲述事发经过 三张「涉事照」曝光
2024-09-30 22:57
《东张西望》早前收到观众求助,指其六旬太太7月时到韩国济州旅行,岂料因在汗蒸幕打卡惹祸,至今仍滞留当地。近日《东张西望》已派出主持梁菁琳及摄制队远赴当地探望刘太(化名),刘太受访期间多次痛哭,并称:「个心唔舒服。」今晚(30日)播出的一集,刘太则继续详细讲述事件经过。
相关阅读:东张西望丨游韩被捕港妇街头痛哭:个心唔舒服 涉拍他人裸体滞留当地庆生
刘太交代影了哪三张相片?
在今晚播出的《东张西望》中,已远赴韩国的制作队继续访问刘太,讲述事件经过。刘太表示,当时乘搭凌晨两点的航班,抵达济州已是早上七时许,其后吃毕早餐已出发到事发地点。她续指,在澡堂时对入面的池有兴趣,于是想拍照留念,及后拍了三张照片:一张是泡泡池、一张拍得一个女人掩住脸、最后一张则只是水池,一个人都没有。而在访问期间,因手机已被当地司法机构没收,刘太只有利用纸、笔把三张照片绘画出来,向观众展示她究竟拍了甚么。
刘太指手机被对方抢去
刘太续指,当打算离开澡堂去喝水时,有一个当地女士跟工作人员说,指刘太拍照,叫她拿相机(手机)出来相质,其后该名女士看后,刘太指已删除有关照片,然后对方亦回到泡泡池继续浸浴。不料,在刘太打算离开之际,该名女士再度拦住刘太,叫刘太再次拿出手机对质,而刘太在打开手机时,对方已抢走手机,并放在储物柜后报警。刘太坚称,即使跟对方说了对不起,及经懂韩文领队斡旋后。对方都坚拒归还手机。其后警员到场,对方把手机给了警方,警方看毕亦未有把手机归还给刘太,等待两小时后更被送往警署。
刘太曾多次痛哭称个心唔舒服:
《东张西望》揭内情?
据刘太所讲,当时领队有提出不如罚钱了事,惟警方指,有人报警,已立案,不能罚款。于是,刘太被拘留在警署三日两夜,至第三日晚上六、七时才被释放。刘太直指:「嗰时心境好难受,又唔送我返酒店,又唔带我去搵车,警署比较偏僻、静。」据悉,刘太在警署最后一日曾与检查官见面,对方已表明刘太需要留在济州,在「过堂」时当地法官指其证件已不能过关,叫刘太耐心等候。而在事发后,据知刘太曾向中国驻济州总领事馆求助,经对方介绍下,由一个叫「华人之家」的当地组织负责协商事件,而制作队亦有向组织查询,惟对方指不接受采访。
刘太指对方事后受刺激有情绪病
刘太续指,受害者其中一人指自己看到照片后,受到刺激而有情绪病。经协商后,刘太需向每人赔偿一千万韩圜(约5.9万港元),虽及后对方减价至9万港元,惟刘生心感有诈,故最后没有缴款。此外,制作队亦有到访事发地点了解,的确在澡堂入口是有以简体字写上「进入汤池,不准拍照」的告示牌,而澡堂内的梳妆亦有同样告示。至于再上一层的汗蒸幕则没有写上,同时制作队发现不少当地人都在汗蒸幕使用手机、拍照。
当地律师:最高判7年以下有期徙刑
最后,制作队找来一位当地律师了解事件,律师指出,如认罪的话,最高刑罚为7年以下有期徙刑及五千万韩圜(约29万港元)以下罚款,但一般来说,刘太的案例只会罚款约五百万韩圜(约2.9万港元),或被判处1年或2年以上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律师续指,一般跟受害者协商不会加快判决速度,但可以有助减刑,惟如认罪,并跟受害者协商后,检察官一般都不会起诉,不会移交去法院。依他估计,刘太的个案至宣告一审判决结果前,都不会让她出境,而重点则在于,检察官有没有起诉刘太。最后,作为律师的他,都建议刘太应找律师帮忙,会比较好。
其他文章:
东张西望丨六旬港妇游韩于汗蒸幕拍照被捕真相疑曝光? 韩媒指涉影他人裸体惹祸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