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涉袭击前女友受审 事主称遭被告击头扼颈推倒在地 并于行车期间将其物品抛出车外

2024-09-19 15:32

被告梁雄辉。房伊媚摄
被告梁雄辉。房伊媚摄

55岁公司男董事涉2023年在筲箕湾爱蝶湾住所内袭击时任同居女友,之后再涉于今年1月在车上向她施袭并盗窃其财物,被控袭击及盗窃等6罪。被告否认全部控罪,案件今于东区法院开审。案中事主即被告时任女友供称,被告曾在乘坐她的私家车期间施袭,并打开车门丢弃其财物。

被告梁雄辉(55岁)报称海棠物流董事,被控3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2项普通袭击罪及1项盗窃罪,控罪指被告于2023年9月2、6、30日,在筲箕湾爱蝶湾一单位袭击覃汝君;及于今年1月17日东区隧道收费亭附近的私家车内两度袭击覃;及偷取属于覃的斐济名誉领事证明书、禁区许可证、2本书及价值500元的八达通。  

事主称遭被告击头扼颈施袭

被告案发时的女友覃汝君供称,2021年与被告成为情侣、后来同居,并与被告合作从事科技公司及慈善业务。她指某天接到一名女子来电,对方自称是被告的妻子;覃因此心情不佳,并在2023年9月1日到朋友位于新界的寓所向对方诉苦。被告前往找覃,他们与友人在酒楼晚饭后一起回家。

覃称她翌日凌晨于家中向被告提起接获自称被告妻子的来电,被告用骰盅袭击她的头部最少2次,令她头部肿胀,又用手扼住其颈部,令她呼吸困难。被告之后打破家中的一些杯子以及在家磨刀,声言要杀死她,令她受惊。她再遭被告推倒在地,腿部被玻璃碎片割伤。她报警,但没验伤,因当时仍想给予被告改过的机会。

覃汝君指,在同月6日晚上约10时,被告在家中喝酒,期间她提及自称是被告妻子的女子,并要求被告提供解决方法。被告于是凶狠地捉住她的身体并大力摇晃4至5次,又将她推倒在地,导致她臀部受伤;覃汝君说,被告持续袭击她,导致她的腰部也常疼痛。至9月30日晚约11时,她又在被告喝酒时提起其「妻子」,被告用水杯袭击她的头部,水杯即时破裂,她感到头晕。

覃称警员后来对她说:「你新伤旧伤咁多,好易无命。」她遂于翌月4日到医院验伤,期间拍下显示伤势的照片。

驾车期间遭被告袭击且将物品抛出车外

及至今年1月17日晚,覃汝君指她当时和被告与友人在旺角吃饭,其后她驾车载被告回家,期间她问被告翌日会与谁一起外游,却引发争执,被告拳打她并用手拍她的头部,导致她很害怕、脚震,车辆左摇右摆。她指当车驶至东区海底隧道附近时,被告打开副驾位置的车门,沿途将车上物品抛出车外,包括她的2本书、八达通、领事证明书等。覃说被告也有将物品掷向她,她在庭上展示受袭位置。被告在阿公岩位置下车,覃将车驶至东区医院,医护发现她发烧。

东区医院精神科医生刘建荣作供指,2023年10月诊治覃汝君,覃当时称,早前突然发现被告已与另一女子结婚,于是向被告提出分手,并要求被告就她对公司的付出作金钱补偿,但被告断言拒绝。覃最终搬离两人同居的单位。

同日曾为覃汝君看诊的东区医院医生庄有俊接受辩方盘问时同意,覃求医时,头皮没有伤口或肿胀,但指若头部受袭的情况不是很严重,医生有机会看不到伤势。辩方问覃是否有提及自己腰部受伤。庄医生说,覃当时仅指臀部受伤,然而她受伤的地方太多,他只能先医治她伤势最严重或有持续痛症的地方,并不能排除她的腰部也受伤。

急症室医生林敦健则指,今年1月18日见覃汝君时,发现她左边背脊上方位置有触痛,但没红肿或瘀伤。

案件编号:ESCC1479/2024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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