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送货司机涉危驾撞毙七旬手推车妇受审 被告警诫下称40年来首次发生碰撞

2024-09-11 12:52

被告廖祥辉警诫下称,40年来首次发生碰撞。王仁昌摄
被告廖祥辉警诫下称,40年来首次发生碰撞。王仁昌摄

64岁送货司机于前年11月底在上环文咸东街驾驶私家车送货时,疑撞上在马路推着手推车的78岁妇人;妇人当场昏迷,送院抢救后不治。涉案男司机否认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今于区域法院开审;在警诫录影会面中,涉案司机称自己有40年驾驶经验,强调自己是一名「好小心嘅驾驶者」,从未试过撞车或人,本案是「第一次」。案件明续审。

被告驾车撞到手推车老妇

被告廖祥辉(64岁),报称送货司机,否认于2022年11月29日在香港上环文咸东街88号外,在道路上危险驾驶一辆私家车,引致梁秀珍死亡。

控方开案陈词指,案发当日下午约3时44分,梁秀珍在文咸东街第一线近行人路推着手推车、逆线缓慢行走。当梁行到文咸东街88号外,被告驾驶的私家车撞上梁,车辆左前方先撞到手推车、及后撞到梁的下半身,车头挡风玻璃接着再撞到梁的头部,然后梁跌倒地上;途人马上报警。根据闭路电视片段,私家车撞到梁女士前,车速并没有明显减慢。

被告称案发前只见手推车不见有人

下午3时58分,救护队目杨子杰到场,发现梁处于半昏迷状态,其后脑位置出血,双脚小腿及左手前臂怀疑骨折。梁由救护车送往玛丽医院急症室抢救,当时梁已陷入深度昏迷,电脑断层扫描显示梁的脑部受创,其右边硬脑膜下急性血肿,脑部出现中线偏移、挫伤及脑疝。翌日凌晨3时16分,梁证实不治,死因是头部损伤。

案发当日下午,警方拘捕被告,他在警诫录影会面中,称案发时正在送货,打算找咪表泊车,他在到达碰撞位置前,曾看见手推车,但看不到有人推着手推车,他在碰撞发生后才发现撞上梁。

控方指碰撞时被告没有减速

法证化验师梁仲荣博士,分析闭路电视片段及前往现场进行交通意外重组,认为涉案私家车当时车速约每小时20公里,而被告对死者的视野可能没有受阻。

控方认为,谨慎的驾驶者理应早能清楚看见梁,而道路宽阔,车辆从旁驶过毫不为难,但私家车无端掠向路旁及撞上梁,碰撞时亦没有减速,刹车灯号闪烁慌乱,显然被告并未专注路面情况,远逊于合格且谨慎的驾驶者的期许水平。

庭上播放被告警诫录影会面,被告称当时路段左右两边有足够空间,突然感到车头有碰撞及听到「嘭」一声;被告认为如果死者依照原本的方向行走,应该不会发生碰撞;被告又称自己「40年驾驶经验第一次发生碰撞」,过去仅曾违例泊车和曾经「冲红灯」一次,自称「好小心嘅驾驶者」、从未试过撞上车或人。

案件编号:DCCC769/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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