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无牌驾驶及醉驾 与父被控共24罪 押后10.22再讯

2024-09-10 17:06

男警姜淇杰和父亲姜知勇共被控无牌驾驶及醉驾等24罪。资料图片
男警姜淇杰和父亲姜知勇共被控无牌驾驶及醉驾等24罪。资料图片

26岁休班男警涉于去年平安夜及圣诞节无牌驾驶私家车,并违反交通规例以及未能通过酒精测试,其58岁父亲则涉允许他无牌驾车。两人原本分别被控危驾、酒后驾驶、无牌驾驶及允许他人无牌驾驶等共10罪,后被被加控至共24罪。案件今于沙田裁判法院再讯,裁判官批准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0月22日,以待辩方与律政司协商。2名被告续准保释。

首被告为26岁男警姜淇杰,现已被警方停职;次被告58岁姜知勇。

修订后的控罪指,姜淇杰被控1项危险驾驶、6项驾驶时没有驾驶执照、6项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汽车及1项血液酒精浓度超过订明限制下驾驶汽车罪。姜知勇则被控5项允许没有驾驶执照的人驾驶汽车及5项允许他人使用没有第三者风险投保的汽车。

控罪指,姜淇杰于2023年12月25日在长青公路及青朗公路支路危险驾驶一辆私家车,当时没持有驾驶执照及第三者风险保险单或保证单;血液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血液中有65至115毫克酒精,超过50毫升酒精的订明限度。他另被控于同年10月24日至12月24日间,5度在香港无牌驾驶私家车,同时没备有第三者保险。姜知勇被控于同年10月24至12月25日,允许姜淇杰在无牌及没第三者保险下驾驶。

案件编号:STCC1488/2024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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