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疑冒警强奸抢劫后遭两男袭击押后讯 同案涉卖淫内地女认违逗留条件囚2个月

2024-09-03 13:06

被告宋俊纬。
被告宋俊纬。

33岁无业男上月底涉冒警并在尖沙嘴一酒店房间内强奸一名女子,并劫走4,000元逃离现场,期后在附近一辆的士上遭两名男子袭击,警方随后在酒店房间内拘捕一名疑卖淫内地女子。涉案3男1女分别被控以冒充公职人员、强奸、袭击伤人等罪 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再讯。内地女承认违反逗留条件罪,判监2个月。涉冒警男子保释申请被拒,两怀疑施袭者则获准以1,000元保释,11月12日再讯。

3名男被告分别为33岁报称无业的梁晋健、45岁余国雄及31岁宋俊纬。梁晋健被控冒警、强奸、抢劫罪,指他于今年7月22日在尖沙嘴金巴利道君怡酒店一房间内冒充警务人员,并在同日同地强奸一名女子X,以及抢劫走X现金4,000元;余国雄及宋俊纬则被控于同日在尖沙嘴金巴利道近天文台道的一架的士袭击首被告梁晋健,并对其造成身体伤害。

被告余国雄。
被告余国雄。

女被告认罪称为筹留学费用卖淫

女被告李成格(25岁),为双程证来港人士,被控于今年7月22日,违反其逗留条件,即只准以访客身份留港,在上述酒店参与卖淫业务。她今早承认控罪,辩方求情指她本在今个月前往西班牙就读研究生课程,想赚取足够的学业费用,才在telegram上发布广告进行卖淫工作。辩方希望法庭考虑被告没有任何定罪纪录,已经深刻反省及明白自己所犯的罪,承诺不会再犯案,希望法庭轻判。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伟雄称,经济问题不能成为犯案藉口,本案控罪判处即时监禁无可避免,惟考虑被告没有任何定罪纪录并及时认罪,刑期扣减后判处两个月监禁,另案中证物润滑剂及安全套充公。

警查袭击案揭发女被告违逗留条件

女被告的案情指警方于2024年7月22日下午抵达尖沙嘴君怡酒店处理一宗袭击案,而内地女被告为涉案人士。警方从女被告身上搜出一张酒店房卡,经调查后发现女被告为双程证来港人士,在逗留期间提供性服务以换取金钱报酬,警方随即检取润滑剂和4个未开封的安全套并拘捕被告。

女被告于警诫下承认犯案,指自己今年9月要到西班牙去读研究生,「我为了一点生活费,所以才来香港工作。」,并称自己在「Telegram 」上发布广告以提供性服务,期间接待了30位客户,并赚取了约3万港元。

案件编号:KCCC1833/2024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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