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搭渡轮被批坐姿而动武 无业女认袭击罪 承诺戒酒不重犯 判囚2周缓刑3年
2024-08-23 12:57
44岁无业女子3个月前乘搭渡轮时因坐姿受男乘客非议,发生争执,期间女方向该乘客施袭,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一项袭击罪。辩方求情指,被告上船前喝了6罐啤酒,愿意承诺法庭以后不再喝酒,望获轻判。主任裁判官苏文隆称船上发生暴力事件具严重性,念被告初犯,故罚款1,000元,判囚2星期,缓刑3年。
辩方求情指被告没有任何刑事纪录,及早认罪节省法庭时间,承诺不再重犯;另被告因上船前喝了6罐啤酒才犯案,愿意承诺法庭以后不再喝酒,希望法庭轻判。
苏官判刑时称船上发生暴力事件具严重性,会对交通工具使用者造成危险,惟念被告初犯,故罚款$1,000,判囚2星期,缓刑3年。
女被告邓坤,报称无业,被控于2024年5月19日,在香港长洲新渡轮上近喜灵洲袭击黄振宇,因而对该黄振宇造成身体伤害。
案情指,被告与黄振宇互不认识,案发当晚7时许黄与家人一同乘搭渡轮。在船上,黄与被告就着被告的坐姿问题而发生争执。被告变得情绪激动,突然冲向黄并徒手袭击他。随后黄被送往玛丽医院,被告随即被捕。
案件编号:ESCC2200/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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