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7月接获121宗身份证相关投诉 锺丽玲指公司应将身份证副本按机密资料处理
2024-08-23 11:27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早前发出新版《身份证号码及其他身份代号实务守则:资料使用者指引》,协助机构遵从私隐专员公署所发布《身份证号码及其他身份代号实务守则》中有关收集及处理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副本及其他身份代号的要求。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锺丽玲今早(23日)在电台节表示,今年首7个月,公署收到121宗有关身份证号码及副本的相关投诉,去年全年则收到300宗相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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锺丽玲表示,指引和资料单章均用不同的情景,向市民解释日常生活中怎样保障他身份证号码和副本等的个人资料私隐。她称收到部分投诉,关于外卖员送外卖到屋苑时,大厦保安员强制要求他们提供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惟部分管理处未有提供替代方法,例如可以查看外卖员的职员证,或要求住客去核实访客身份等。她又指巿民租用物件时,公司可以按金的形式替代登记身份证或出示副本。
她又称,接获部分投诉涉及公司举行抽奖,过程中要求参与者提供身份证号码或副本,甚至在公布得奖时,把得奖人的名称及部分身份证号码在报章或网页刊登出来,公署认为,以抽奖券的标根号码或电话号码就便能核实得奖人身份。
在身份证副本方面,锺丽玲说,如果有公司需要收集身份证副本,需要在资料当事人面前吸上「副本」两个字,副本不应传送给公司内部不相关的员工,亦要避免用即时通讯软件传送副本。公司须运用指定的传送机或电邮地址接收,亦要按机密的资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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