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7.1「抢犯」青年 案件重审答辩日认阻差办公罪 法庭质疑能否享判刑折扣 9.13判刑

2024-08-22 15:49

李兆聪(左)承认阻差办公罪,还柙候惩。资料图片
李兆聪(左)承认阻差办公罪,还柙候惩。资料图片

涉于2020年七一回归日在铜锣湾时代广场外「抢犯」的23岁送货员,经审讯后被裁定阻差办公罪脱;律政司不服,以案件呈述形式提上诉,获高院裁定得直及将案件发还重审。被告今午于沙田裁判法院认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郑纪航将案件押后至9月13日判刑,待观看影片证物,被告还柙候惩。

法庭质疑重审案件认罪能否享判刑折扣

辩方大律师邓灏程今于庭上称被告愿意认罪,望法庭考虑给予被告四分之一的判刑折扣。郑官关注此案为重审案件,是否能享有判刑折扣,待参考案例后再作出考虑。辩方亦建议为被告索取背景报告,惟遭郑官拒绝。

被告李兆聪、报称送货员,没有任何刑事纪录,被控于2020年7月1日在香港铜锣湾时代广场勿地臣街出口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陈晓琳警员25799。

原审脱罪律政司上诉得直发还重审

本案为重审案件,原审裁判官彭亮廷于2021年7月30日,裁定被告李兆聪表面证供不成立,罪名不成立。惟律政司不服裁决提出上诉,最终高院法官陈仲衡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下令案件发还交予另一位裁判官重新审理。

案情指,铜锣湾时代广场于2020年7月1日晚上8时许发生了一场警方反对的公众集会及游行。数百名示威者聚集在时代广场外,挥舞香港独立旗帜,并举起写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标语牌。他们身穿黑衣,高喊「黑警死全家」和「香港独立是唯一出路」的口号,并用砖块和杂物阻挡道路。当时Now TV的公开视频记录到被告出现在车道上。

片段显示被告不理警告阻止警方拘捕一女子

警方随即发出「蓝旗」的警告标语「这集会或游行乃属违法。请即散去,否则我们可能使用武力」。警告不果后,警方于晚上9时许发射胡椒弹,示威者随即散去,当时被告和刘燕珊也在逃散的人群中。在逃散的过程中,刘不慎在台阶跌倒,随后被女警员25799制服。被告赶到刘身边,在场的警员遂警告被告不要阻碍警方工作,惟被告还是强行靠近并拉扯刘想将其带走。被告再次被警员警告不要阻碍警方后便逃去。当时TVB的公开视频和时代广场的闭路电视画面记录下这过程。

约晚上9时半,特遣队警员在时代广场附近拦截了正在逃走的被告并对其进行搜查,其后将被告逮捕,被告于警诫下保持沉默。

案件编号:STCC2837/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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