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夫听从已婚女友指使 向其出轨丈夫报仇泼腐液 上诉得直获减刑1年9个月

2024-08-20 18:40

上诉庭认同陆智勤自首并和盘托出事件经过供出主脑,理应获45%减刑,裁定上诉得直减刑1年9个月。资料图片
上诉庭认同陆智勤自首并和盘托出事件经过供出主脑,理应获45%减刑,裁定上诉得直减刑1年9个月。资料图片

31岁男厨师与有夫之妇发展婚外情,女友声称丈夫出轨要求代其报复,指使他向出轨丈夫淋泼通渠水,令丈夫永久性毁容及心灵创伤。他3年前承认意图淋泼腐液罪,被判囚9年9个月。惟他不服刑期过重提出上诉,上诉庭认为他自首并如实道出全案来龙去脉,最终令女友认罪并判监10年8个月,故决定为他减刑1年9个月,把其刑期减至监禁8年。

行凶后自首并顶证主脑

现年36岁的申请人陆智勤在2019年11月27日,受女友何美恩指使,向出轨丈夫张金强淋通渠水报复,陆在将军澳富宁花园停车场地下以盛载通渠水的纸杯泼向张,令张的头、脸、颈、胸口、眼皮及手脚灼伤,造成永久性疤痕,事后患有忧郁症及创伤后遗症,产生自杀念头等,需要长期心理和精神治疗。陆事发后两日在家人及朋友的陪同下,到黄大仙警署自首,并愿意向警方提供资料,顶证案件主脑何美恩。

主脑又不认罪改为认罪

原审法官以监禁15年作量刑起点,认罪扣减三分一及自首减刑3个月,终判囚9年9个月。陆智勤质疑他自首后坦承案件,仔细道出案件来龙去脉,愿意向警方提供何美恩叫他不要自首、反映她是案件主脑的电话录音,并会出庭顶证,协助控方指控何美恩,何美恩终由不认罪改为认罪。陆智勤认为即使本案以监禁15年作量刑起点,理应获40%至50%的刑期扣减。

上诉庭认为上诉人有权获45%减刑

上诉庭同意陆智勤自首及向警方提供全面协助,透露出精心策划向丈夫淋泼腐液事件的主脑为何美恩,令控方成功把何美恩定罪,有权获得45%减刑,更何况本身警方完全不知道向张金强淋泼腐液是何人,全靠陆智勤自首,才令案件水落石出,故再给予3个月刑期扣减,陆智勤最终获减刑至监禁8年。

案件编号:CACC273/2021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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