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翻船案|大陆船翻覆2死海巡人员不起诉 国台办:不能接受
2024-08-17 10:20
在台湾,「金门翻船案」海巡巡防艇长和驾驶被依过失致死罪送办,金门检方指罪证不足不起诉。对此,国台办表示「不能接受」,要求台湾公布真相,严惩责任人,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朱凤莲16日晚间透过「答记者问」新闻稿表示, 「所谓『调查结论』罔顾事实,刻意推卸责任,我们对此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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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凤莲要求,台湾有关方面应如实公布事实真相,严厉惩处责任人,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金门地检署昨(16)天发新闻稿指,海巡署今年2月14日中午1时许获报,金门东南方北碇岛附近海域有艘中国籍快艇驶入台湾「禁止水域」,海巡队巡防艇上前命令大陆快艇停船受检,但对方却加速逃逸翻覆,造成2死悲剧。当时巡防艇黄姓艇长、蔡姓驾驶因此列为过失致死罪被告送办。
金门地检署调查后认定巡防艇未故意冲撞、快艇翻覆可能出于危险驾驶、船只不安全等,侦结后依罪证不足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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