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亚洲富豪》续集电影制作延误 投资者入禀要求退款1480万元

2024-08-14 18:01

《疯狂亚洲富豪》续集电影制作延误,投资者入禀要求退款1480万元。资料图片
《疯狂亚洲富豪》续集电影制作延误,投资者入禀要求退款1480万元。资料图片

改编自同名畅销小说的电影《疯狂亚洲富豪》(Crazy Rich Asians)(港译:《我的超豪男友》)票房高达2.39亿美元,吸引各方投资续集电影制作,有投资者出资200万美金(折合约1,558万港元),签订合约预期两年内回本赚利,但电影制作因新冠肺炎及荷里活罢工潮延误近4年,至今仍未正式开拍,处于剧本修订阶段。投资者入禀高等法院指电影合资方违约,收到资金后没有投入电影制作,又不提供财务报表及实际制作进度,声称全数退款却仅退还10万美金,故连本带利追讨190万美金(折合约1,480万港元)及有关损失。

原告为 Winsome Investments I LLC,两名被告为智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Smart Digital Technology Group Limited;前称星光文化娱乐集团有限公司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星传媒国际有限公司(Star Media International Limited)。

《疯狂亚洲富豪》首集大赚开续集 

入禀状指,华纳兄弟影业及Kimmel Distribution, LLC(简称KDL)在2017年6月签订合资协议制作电影《疯狂亚洲富豪》翻拍、前传、续集等,KDL负责投资25%电影制作资金,KDL亦找来星传媒国际有限公司投资电影制作资金12.5%,并在2017年12月签订合资协议,星传媒则与KDL五五分帐。《疯狂亚洲富豪》在2018年8月上映,仅以制作成本3,000万美元,赚得高达2.39亿美元的全球票房收入。

被告方在2018年尾向原告指续集《疯狂亚洲富豪2》及《疯狂亚洲富豪3》正在制作途中,预计《疯狂亚洲富豪2》在2019年拍摄完毕,并会在2020年上映。原告决定以独立投资组合公司形式投资,规定被告两年后便需把电影收益分配给原告,原告与被告在2019年签订了《疯狂亚洲富豪2 、3》电影投资合作协议,原告利用被告的电影投资权进行投资,被告需向原告支付相对收益。

原告200万美元加入投资 电影却迟迟未开拍

原告在协议生效的15日内向被告支付200万美金,被告需在华纳分红后按比例向原告支付电影收益,智数科技则是担保人。协议条例列明被告需在每个季度向原告提供与《疯狂亚洲富豪2 、3》相关的附录文件及财务报表等,若《疯狂亚洲富豪2 、3》的电影制作延误或取消,被告则须退回原告的投资金额。电影业因新冠肺炎肆虐及荷里活罢工潮而大受影响,《疯狂亚洲富豪2 、3》电影制作遂延误或中止,被告表明会向原告退还全款。

惟被告在原告三催四请下,才在2022年4月退款10万美金, 智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罗雷表示原告的资金仍安全,未正式投入电影制作资金。原告今年5月去信要求被告退还190万美金,及提供与电影相关的附录文件及财务报表等,被告则回信指《疯狂亚洲富豪2》正处剧本修订阶段,将于今年6月提供文件,其后更杳无音讯。

案件编号:HCA1603/2024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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