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协原副主席李再勇 受贿逾4.32亿一审判死缓
2024-08-13 17:53
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再勇,涉嫌贪污超过4.32亿人民币,今日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一审宣判,判被告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关新闻:
受贿逾10亿︱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何泽华被判死缓
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何泽华开审 被控受贿超10亿
国家烟草专卖局再有负责人落马 任职10年副局长徐㼆被查
据内媒报道指,该案一审判决如下:李再勇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再勇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3年,李再勇利用担任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委书记,黔东南州委常委、副州长,铜仁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六盘水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秘书长,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徵收、项目规划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2亿馀元,其中大部分未实际取得。
2014年至2017年,李再勇在担任六盘水市委书记、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令开工建设相关旅游开发项目,滥用职权造成生态破坏损失人民币8645万馀元。李再勇到案后,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滥用职权事实。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