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经纪涉强奸借宿女友人 否认控罪开审
2024-07-23 14:13
32岁地产经纪被指于2022年8月在葵涌住所内强奸25岁女友人,他否认一项强奸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指,女事主因与家人吵架而想搬走,她在网上发文寻找暂住地点,被告让女事主到其家中暂住,第一晚便曾经从后拥抱女事主、趁她睡觉时亲吻及说一些挑逗说话,翌日晚上更强奸了她。案件明续审,料控方将传召女事主作供。
被告张亮星,被控于2022年8月27日在葵涌葵芳邨葵正楼某单位强奸女子X。法庭今早选出6女1男陪审员,案件由暂委法官郭启安审理。
被告收留X于家中暂住
控方大律师刘少仪今读出开案陈词,指X于案发前数年在一个创业课程上结识被告,两人后来透过WhatsApp和Instagram联络,但从没有在现实中见面。2022年8月21日,X与家人吵架而打算搬离家中,X在网上发文寻找暂住的地方,而被告回覆可以住他家中。
被告被指拥抱和亲吻X
同年8月26日,X搬离家中,她预约了青年旅馆,但要在两日后才可入住,于是她到被告家中暂住。X在餐桌上使用平板电脑时,被告突然从后拥抱X,X立即推开被告。当晚X服药后,到客厅上下格床睡觉,期间她感到有人靠近,睁开眼发现是被告亲吻她,被告又向X说一些挑逗的说话,X推开被告及明确拒绝,X其后睡著;被告则与X睡在同一张床上。
控方指X遭被告强奸后大哭
翌日晚上,X再次服药后睡觉,而被告则强奸了X,期间X曾拒绝及表示感到痛楚,但被告没有理会。被告事后感到不知所措及担心自己没有地方住,故听从被告指示去浴室洗澡,期间她在浴室中大哭。
被告警诫下承认与X性交前对方为处女
同年8月28日早上,X睡醒后再次哭泣及问被告为何这样对她,被告却着X不要介怀。X同日搬走,她后来到Facebook上寻求协助,获转介风雨兰及报警。
控辩双方同意,被告在警诫录影会面中承认自己曾与X性交,而X事发前是一名处女;案发时X身上衣物和胸围亦发现被告的精液。
案件编号:HCCC191/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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