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政协原副主席姜杰过堂 认受贿2.25亿馀元
2024-07-17 19:19
今天(17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西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姜杰受贿一案。姜杰承认受贿2.25亿馀元人民币,表示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称,2000年至2023年,被告人姜杰利用担任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区长,黄岛区委书记,东营市市长,东营市委书记,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兼交通运输厅厅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行政审批、工程承揽、土地出让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5亿馀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姜杰的刑事责任。
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姜杰涉违纪违法受查。
姜杰生于1965年10月,山东人,去年7月在任上被查。今年1月,官方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姜杰被指「违背新发展理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污染当地政治生态」「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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