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拟第四季提修例放宽私营龛场资格 3.6万个龛位有望获豁免
2024-07-04 19:30
本港骨灰龛位需求一向高企,形成私营龛场规管问题。港府早前就修订《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完成公众谘询,环境及生态局和食物环境衞生署提交立法会文件指,公众谘询结果显示,188份书面意见中,94%人认同政府应继续以「务实和体恤」的原则,避免出现大规模「清灰」令先人无处容身情况,建议针对四大方向作出修例,并预计在今年第四季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避免引起大量迁移骨灰
文件指,《条例》生效前,已有巿民从私营龛场买位及安放私人骨灰,为免引起大量迁移骨灰,令已买位人士蒙受损失而引起社会不安,故建议修订豁免书的2项基本申请资格,以纳入更多骨灰安置所,当中「开始营办」日期资格建议由现时的「1990年1月1日前」,延后至「2014年6月18日早上8时前」;「停止出售安放权」日期,由「2014年6月18日早上8时起」,延后至「2017年6月30日起」。修订后,合资格龛场若最终不获发牌,可在豁免书获批后,冻结现有规模继续营办,但不能再出售或出租新龛位。当局续指,建议修订的申请资格,只适用于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
1. 申请人已提交牌照申请并在处理过程中
2. 龛场非位于城规会的高密度住宅发展地带
3. 截至修订建议生效时,申请人曾向城规会提交的规划申请未被拒绝
料有13间龛场符合新资格
当局推算,现时24间未有提交的豁免申请的龛场中,有13间将符合新的申请资格,涉及3.6万个已出售龛位;若他们全数获批,约有1.5万个龛位毋须迁移,其馀2.1万个未入灰龛位日后也可用作安放骨灰。
罚则方面,当局建议将不遵从「执法通知」的最高罚则由1万元,提升至在简易程序定罪下的最高50万元和监禁6个月;公诉程序下定罪的最高500万和监禁2年,以更有效防止个别龛场营办人作出违规行为。另港府建议将龛场持牌人「超卖」龛位行,及在撤销或暂时吊销授权后,仍出售安放权行为纳入刑事罪行,最高罚则为经简易程序定罪下可罚款200万元及判囚6个月,经公诉程序定罪可款500万元和判囚2年。
合资格石厂延暂存骨灰时限
第三,当局冀条例明确规定上诉委员会在考虑上诉的新证据,须符合特定条件,包括文件或资料无法在合力努力下,在发牌委员会作决定前取得和提交;及可能对个案结果产生重大影响,以免有人故意拖延。第四,合资格石厂暂存每份骨灰时限,亦建议由目前的7个历日改为14个历日,以顾及假期及恶劣天气下的影响。
记者 脱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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