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文员污水厂工作丧命 死因庭裁定死于不幸
2024-06-27 10:14
46岁女文员于2021年11月18日在小蚝湾污水处理厂回流井工作期间,其井下工作的丈夫吸入有害气而晕倒,女文员疑救人心切、没有配戴安全装备便下井救人;消防员在井底水池救起女文员时,她已无呼吸脉搏。死因庭就事件展开研讯,裁判官周志伟今裁定死者死于不幸,其导致死亡原因是硫化氢中毒、胸部受伤及溺毙。
死者王喜梅、终年46岁,其丈夫李金华列席聆讯,没有律师代表;死因研讯主任为大律师吴美华;渠务署被列作有利害关系人士,由大律师叶海琅代表。
为救丈夫下井最终死亡
周官裁决指,考虑过研讯证供,死者当时因为想救晕倒在回流井内的丈夫,而进入回流井,然后吸入硫化氢而晕倒,撞伤胸部及跌入水中遇溺;裁定死者死于不幸。
周官亦引述渠务署和劳工处事后的调查报告,指渠务署已就事件全面推行一系列的中短期改善措施,包括实施「上锁挂牌」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及规定工人进入工地前须到控制室登记等;故周官只就两项长期措施给予建议,建议渠务署尽快全面推行备有影片分析功能的闭路电视,以及尽快推行中央电子平台、用以管理和记录工作流程及通讯。
丈夫预告会有法律行动
周官裁决后,向家属致以深切慰问,表示对事件感到难过,希望类似事件不会再发生。死者丈夫离开法院时,表示对裁决结果没有回应,但称会有进一步法律行动。
案件编号:CCDI-1053/2021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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