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法证会计指被告刘佩凝名下户口曾分7次转帐24.5万给黄振强

2024-06-24 10:35

屠龙小队案︱法证会计指被告刘佩凝名下户口曾分7次转帐24.5万给黄振强
屠龙小队案︱法证会计指被告刘佩凝名下户口曾分7次转帐24.5万给黄振强

屠龙小队等人涉串谋在游行中设置炸弹案第39天审讯。法证会计师确认就被告刘佩凝、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等管有的户口撰写112页会计报告,其中刘佩凝PayMe帐户在2019年10月存款总额约14万,翌月交易宗数上升,存款金额增加至逾21万。

早前黄振强证供提到为屠龙小队筹集资金的「育龙」于2019年11月6日设立,刘佩凝协助运作「育龙」和使用户口收众筹。

法证会计师李腾耀(音译)以财务专家身份作供,他确认检视陈奥文中国银行、马会、滙丰银行户口;刘佩凝马会、PayMe、恒生银行户口;以及黄振强管有的滙丰银行、马会、PayMe户口,重点检视户口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至12月9日。刘佩凝马会帐户在2019年9月26日开立,涉及约206项存款、存款总额逾37万,而35笔提款与存款数目相约。

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
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

有人转帐予刘时备注「香港人反抗」

刘佩凝一户口曾分7次转帐共24.5万予黄振强,另有人转帐予刘佩凝户口时,备注中写上「香港人反抗」;黄振强其中一户口则显示相关时段存款数目达66万,比1月至7月总额高出5倍。

辩方关注,报告显示黄振强于相关时段在马会输了约11万,但如黄振强使用现金在马会交易,是否无法追踪,李腾耀同意。李又确认黄振强在8月时转帐予被告严文谦3,000元,其后便没再转帐予他。

李腾耀在盘问下指警方有向他提及众筹、「育龙」于11月成立,但他不知道「育龙」的作用和管理人,没有获告知众筹与恐怖活动有关,警员亦「无话资金流向分析要同众筹拉上关系 」。

李腾耀:户口符众筹现象

辩方指刘佩凝马会户口只有0.3%金额曾用作投注,反映该户口并非作赌博之用;刘佩凝恒生户口超过80%少于5,000元存款,10.7%是少于1万或等于5,000元存款,反映模式属小额存款,李腾耀均同意。辩方又问,刘佩凝在2019年9月、10月已获200多宗入帐,是否早于当时已有「众筹模式」,李认为「符合众筹现象」,但并非一定是众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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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李家田、赖振邦及许湛荣同被控一项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6男另被控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罪。他们再被控一项串谋谋杀罪;李家田另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女被告刘佩凝则被控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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