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侍应5年前四度在家与亲妹乱伦 认4罪还柙至下周一判刑
2024-05-03 11:04
24岁男侍应为「占便宜」,5年前四度在小西湾家中亲近约14岁妹妹时与其交欢,后来2人因争执而停止,被捕后直认「阿sir,我系有同佢发生过性行为」,今早(3日)于高等法院承认了4项乱伦罪。案件押后至下周一判刑,期间被告还柙看管。
案情指,被告T.T.C.18岁毕业后从内地来港,与母妹同住于小西湾某单位,父亲则于2017年中离世。案发于2017年至2019年,某日年约24岁的被告与年约14岁妹妹单独在家中沙发上看电影,由于沙发较小,2人靠得较近,被告声称自己有性欲及有反应,为「占便宜」故靠近妹妹行为暧昧。被告抱著妹妹,拉起上衣,紧贴身体,主动以阳具接触对方大腿,再尝试插入阴道惟不果,被告转而躺下,置妹妹在上,妹妹将阳具放入阴道性交,为时约10至30分钟,期间没有使用避孕套或射精,事后2人若无其事。被告认为妹妹没有拒绝因为根本不解2人之事。
2019年11至12月被告与女友分手后,月内3次与妹妹交欢,期间妹妹曾为被告手淫,最终均没有使用避孕套或射精。事后2人曾起争执,从此再没有交欢。被告2021年12月20日晚上于小西湾广场被捕,警诫下指「阿sir,我系有同佢发生过性行为」,其后在3次录影会面披露上述事件。
现年30岁被告T.T.C.承认身为男子,于2017年至2019年12月期间,在香港小⻄湾某单位,四度与16岁以下的女童X性交,而其知道女童X是他的妹妹。
案件编号:HCCC214/2023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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