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记捣迷你仓武器库 检18支真枪逾100发子弹及多种武器 拘「枪王」何孟强
2024-04-26 11:42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前日(24日)采取情报主导行动,于沙田区一个迷你仓内搜获一批武器,一共检获18支手枪、超过100发子弹、超过100件枪械元件、1枝电枪、11把刀以及4把匕首,警方以「行使虚假文书」、「无牌管有枪械」以及「藏有违禁武器」罪名,拘捕该批武器物主,并于今(26日)下午于沙田裁判法院提讯。据悉,疑犯为「枪王」何孟强。警方指目前未有证据显示他与反修例或屠龙小队案有关。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警司张霆锋讲述案情时表示,被捕人为本地中国籍男子(67岁),根据调查显示,相信被捕人为一名枪械发烧友,曾在本港开设枪械弹药贸易公司、 电影道具公司、军事配件及模型公司, 亦曾经是一间枪会的负责人。根据牌照科纪录显示,于1990年至2007年间,他曾持有枪械经营人牌照、 射击会管有权牌照,以及个人管有权牌照,惟2008年后所有牌照已全部被吊销。
虽然被捕人曾经拥有相关牌照,但警方不排除有人曾经用非法手段从外地购入该批枪械及弹药,这亦是警方调查方向之一。现阶段警方相信被捕人是一个枪械爱好及收藏者,暂时未有任何证据显示被捕人的背景牵涉任何激进或非法的活动。不过,警方怀疑他以伪造身份证明文件租用迷你仓储存该批武器。
警方军械法证课对证物作出初步评估后,认为检获的手枪及子弹都属真枪以及真子弹,警方将进一步检查其功率及性能,由于数量之大,军械法证科需时检验相关枪械曾否使用,至于其枪械及其他武器的来源地亦是调查方向之一,部分枪支上有德文,相信由外国购入。被捕男子将被暂控「无牌管有枪械」以及「藏有违禁武器」罪名,今(26日)下午于沙田裁判法院提讯。
警方行动仍然继续,积极调查所检获物品的来源、被捕人管有该批武器意图、有关武器是否牵涉其他案件,及会追查被捕人是否有同党,不排除会有进一步拘捕行动。据悉,被捕人于2021年中已开始租用有关迷你仓,至于何时开始放置该批武器则有待调查。
据了解,疑犯是有「枪王」之称的何孟强,他曾因走私军火入于内地判监。资料显示,2007年9月,警方新界南总区重案组搜查何在火炭的一个工厂大厦单位,发现大批弹药及爆炸品,包括约35万发子弹、约60件爆炸装置及一支M136 AT4反坦克炮炮管。警方于2012年拘捕何,及后落案起诉何「无牌管有弹药」及「明知而管有爆炸品」。何于2013年10月在高等法院被判监五年。
而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署理总督察袁铭乐,提醒市民《火器及弹药条例》曾经于2021年作出过修订。由于以往曾经有调查或有案件显示,有不法之徒会将真枪元件以拆件形式,个别从海外付运到港,再在本地装嵌成为功能完备的真枪,香港政府修订相关法例,对真枪元件作出更清晰及更具体的定义,相关修订已经系2021年11月生效,并将九种指定的重要火器元件(即真枪元件)清晰列出为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弹药条例》所指的「枪械」定义范围之内。
该九种的指定重要火器元件,包括身管、枪膛、子弹轮、枪架、枪身、机匣、枪闩、枪栓及枪膛尾部用作容载发射压力的其他装置。因此市民藏有真枪元件都会干犯香港法例第238章 《火器及弹药条例》第13条「无牌管有枪械」,最高可罚款港币10万元及监禁14年。
警方重申,会继续全力打击非法枪械活动,并积极跟进与枪械有关情报,保护社区及市民安全。警方亦会继续与本地、内地及海外执法机构紧密合作、交流情报,不断检视及改善现有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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