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案|陈日君等6人未遵《社团条例》为基金注册罪成罚款 5人上诉排期明年初开庭

2024-04-23 12:26

左起许宝强、陈日君、何韵诗和吴霭仪,连同何秀兰及施城威,就612人道支援基金案提出上诉。资料图片
左起许宝强、陈日君、何韵诗和吴霭仪,连同何秀兰及施城威,就612人道支援基金案提出上诉。资料图片

已停运的「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托人前主教陈日君、前立法会议员吴霭仪、何秀兰、歌手何韵诗及岭南大学前副教授许宝强,连同基金秘书施城威6人,前年受审后被裁定1项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传票控罪罪成,各罚款2500至4000元。除施城威外5人不服定罪上诉,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上诉排期至明年1月8日审理,预计为期3日。

传票控罪指被告陈日君、吴霭仪、许宝强、何秀兰、何韵诗、施城威,于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在香港作为「612人道支援基金」本地社团的干事,没有在指明限时内,遵从香港法例151章社团条例5(1)的规定,为「612人道支援基金」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

案件编号:HCMA446/2022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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