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生效满月暂未引用作拘捕 林定国:动用时须审慎、有足够证据

2024-04-22 09:52

23条生效满月暂未引用作拘捕 林定国:动用时须审慎、有足够证据
23条生效满月暂未引用作拘捕 林定国:动用时须审慎、有足够证据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23条)刊宪生效明日(4月23日)满1个月,暂时未被引用作拘捕行动,这与2020年《香港国安法》实施第一个月即有15人被捕不同。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接受《南华早报》专访指,有确实需要的情况下才会使用条例,现时香港的情况与实施《国安法》时已经非常不同。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料图片)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料图片)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23条)于3月23日刊宪生效。(资料图片)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23条)于3月23日刊宪生效。(资料图片)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23条)于3月23日刊宪生效。(资料图片)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23条)于3月23日刊宪生效。(资料图片)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23条)于3月23日刊宪生效。(资料图片)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23条)于3月23日刊宪生效。(资料图片)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23条)于3月23日刊宪生效。(资料图片)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23条)于3月23日刊宪生效。(资料图片)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23条)于3月23日刊宪生效。(资料图片)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23条)于3月23日刊宪生效。(资料图片)

回应提前获释安排:行为良好没引当局担忧 有信心他们可获酌情权

林定国指,不认同有说法指,当局未有利用23条作拘捕行动是要缓和相关担忧,认为将23条与《国安法》订立后的首几个月情况作比较,并非完全合适,因《国安法》是当时中央为遏制社会动荡带来的混乱而订立,其后社会确实恢复和平与秩序,又形容香港的人权状况已变得更健康和平衡,支持政府的人不必担心表达观点后被「起底」或辱骂。

林定国强调,有需要时就会引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否则法例存在就没有意义,但同时需要审慎,会在确实有必要、而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合理的情况下使用,又指条例本身已经阻吓不法行为,从而减少援引法例的必要性。

对于条例收紧国安案件囚犯提前获释安排,林定国认为如果相关囚犯行为良好,且没有引起当局担忧,相当有信心他们会获得酌情权,提前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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