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要胁前女友发布其不雅影片罪脱 官指两人事后仍关系良好互传祼照

2024-04-11 18:04

被告谢朗杰涉威胁时任女友会发布对方不雅影片,今获裁定相关罪名不成立。资料图片
被告谢朗杰涉威胁时任女友会发布对方不雅影片,今获裁定相关罪名不成立。资料图片

28岁休班警员被指与前女友交往期间,威胁会发布对方不雅影片,他否认一项「未经同意下威胁发布私密影像」罪受审,今于屯门裁判法院获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黄国辉裁决指,被告向事主发送口交片段7分钟后称「IG见」,这句说话可以有不同意思,而两人事后仍互传祼露照片、有戏谑对话,故对被告威胁发布影像一事存疑,但因被告行为构成自招嫌疑,拒绝辩方讼费申请。

黄官裁决指,案发时被告与X仍为情侣,两人事后关系良好,曾同到深圳旅行、性交、互发讯息。事主X在分手后才报案,并于交出手机予警方调查前删除了部份与被告的讯息,黄官因而对于被告有否威胁发布影像一事存疑,裁定控方未能举证至毫无合理疑点,被告罪脱。

审讯中,X作供指两人在2023年2月起交往,被告曾拍摄她更衣、小便、为被告口交等片段,并多番拒绝删除影片。同年4月中,X再要求被告删去影片,惟被告回覆「del 你老 X,帮你派街坊,tag 埋你」;而在X提出分手时,被告曾称「IG见」,后又改口称只是随便一说。X又指被告曾因「揿错掣」在 Instagram 发布事主更衣、如厕的影片,而她因为此事而感到快要抑郁,两人最终在同年7月分手,X及后报案。

被告谢朗杰(28岁)报称为警察,被控于2023年4月11日在香港某处威胁会发布X的私密影像,在作出该项威胁时,其意图是该威胁致使该X受到侮辱、惊吓或困扰,而X没有对该威胁会作出的发布给予同意,被告不理会X是否同意发布。据悉被告已停职。

案件编号:TMCC2436/2023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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