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惑他人装修喜茶原判入教导所 男生出现精神问题 上诉改判监4.5个月缓刑2年

2024-04-02 11:01

侯羿同上诉定罪被驳回,但刑期上诉得直,改判监4个半月缓刑2年。资料图片
侯羿同上诉定罪被驳回,但刑期上诉得直,改判监4个半月缓刑2年。资料图片

2020年5月中「和你 Sing 」示威活动中,7名青年涉嫌在沙田新城市广场破坏内地连锁饮品店「喜茶」分店,当中案发时18岁男学生事前发讯指「唔好剩系唱⋯⋯可以嘅话尽量『装修』」,受审后被裁定煽惑他人刑事损坏罪成,判入教导所。男学生早前不服定罪及刑期,上诉指因精神问题入院不宜判入教导所。法官张慧玲今早在高等法院驳回定罪上诉,但批准刑期上诉,改判监禁4个半月,缓刑2年。

上诉方早前称案发时18岁的上诉人侯羿同判入教导所后,曾因精神问题入院,望法庭减轻刑罚,张官遂重新索教导所报告量刑,如不适合或改判监禁。上诉方今引述教导所报告指上诉人因精神问题不宜判入教导所,张官交代决定驳回定罪上诉,故只须考虑量刑。上诉方求情指保释等候上诉期间上诉人一直保持行为良好,中学文凭试成绩不俗,成功考上大学,惟其后才不幸因精神问题入院,望法庭体恤。

张官指上诉人原审时求情指自己一时贪玩,是次报告中却否认曾经犯案,显示其完全没有悔意,又指报告中质疑上诉人诈病或夸大病情,明明要接受治疗但又屡次缺席覆诊。上诉方回应指上诉人生活已有正面改变,此前已于教导所囚禁逾100日,考虑到其精神健康,希望法庭可以考虑判处缓刑。

律政司一方则反驳指上诉人定罪理应判处拘禁式刑罚,缓刑属过轻。张官终决定驳回定罪上诉,刑期上诉则得直,撤销教导所判刑,改判监禁4个半月,缓刑24个月,上诉人哽咽回应「感谢阁下」。

本案7名被告依次为16岁周姓兄弟、16岁戴姓孪生兄弟、19岁学生王嘉城、18岁学生梁俊熹及18岁学生侯羿同。周姓兄弟承认刑事毁坏喜茶收银机和一部八达通处理器罪,被判入更生中心;戴姓孪生兄弟,经审讯后刑毁及抗拒警员罪脱;王梁侯3人被裁定阻差办公、煽惑他人刑损罪成,各判囚半年、5个月及教导所。

案件编号:HCMA166/2022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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