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被追9050万人民币 法院认定无财产可供执行
2024-04-01 16:39
内地的媒体透露,女星郑爽与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因法庭近日认为郑爽无财产可供执行,故法庭认定应「终结执行程序」。
观察者网今日报道,据「企查查」APP显示,近日,郑爽与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今日新增执行裁定书。文书内容显示,法院认为,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该案被执行人郑爽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故无继续执行的条件,应终结执行程序。
信息显示,此前郑爽因此案被强制执行9050万元,并被限制高消费和股权冻结。
郑爽曾是中国流量影视女星,但在2021年初先后被揭「代孕弃养」及「阴阳合同、天价片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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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内地媒体报道,郑爽参与拍摄的《绝密者》、《翡翠恋人》及《只问今生恋沧溟》三剧都没能播出,其中《只问今生恋沧溟》拍摄期仅4个月,她的片酬高达1.6亿人民币。但因郑爽代孕弃养事件被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封杀,该剧被禁播。而她在此剧中的片酬,远超出有关部门的限薪令,并通过拆分阴阳合同逃税,本剧其后被当局正式禁止播映。
去年9月,上海市松江区法院表示,郑爽因其拍摄的电视剧未能正常播出,被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起诉,要求退还服务费305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并赔偿6000万元人民币。12月,郑爽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9050万元。12月21日,郑爽因未履行9050万案款被纳入失信名单并限制出境。
不过,今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认定郑爽无财产可供执行,应终结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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