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初中生遭残杀细节曝光 3冷血同学埋尸前铁铲毁脸灭证
2024-03-16 11:49
近日,河北邯郸初中生小光(化名)被3名同学以极其残忍的方式欺凌杀害,震惊社会。小光父亲痛批,「孩子的脸被铁锹铲到面目全非,3名十三四岁的学生,竟能如此心狠手辣。」事件发生后,家属在距离凶手家不到百米的菜园崩溃认尸画面传出,对于未成年犯如何量刑,也成为民众热议焦点。央广网发表社论称「未成年绝对不能是减轻罪行的挡箭牌」。
河北邯郸一名初中生遭3名同班同学杀害并掩埋一事引发关注。据此前网传信息显示,就读于邯郸市肥乡区旧店中学的受害人长期遭受3名同班同学的霸凌,并于3月10日被这3名同学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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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河北3初中生杀害同学后埋尸 被抓后还误导警方调查
凭闭路电视及转账记录锁定3名同学为疑犯
据报,受害人家属表示,孩子今年13岁,就读于邯郸市肥乡区旧店中学。3月10日下午1点左右出门后,下午4点电话无法接通,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寻找未果后报警,警方通过闭路电视发现,与孩子同行的还有3名男同学。家属曾经找到一个同学小鹏(化名,后被证明为嫌疑人),小鹏还在床上打游戏,当时给了误导信息影响找人,说没见到过小光。后来又改口说,跟小光玩了一会儿,小光就跟个「矮仔」走了。这个信息也对家属造成了误导,大家开始询问小光有没有「矮仔」同学。
当晚家属报了警,警方同时开始查周边闭路电视,在一处监控画面查到,小光和3个男同学在一起,其中小光还坐在小鹏的电动车上。根据这个信息,警察与村书记一起去询问了同行的3名学生,3人均表示没有见过该孩子。据小光姑姑透露当晚上警察和家属前去询问时,对方家属以「不想让他们来问孩子,怕把孩子吓到」为由拒不开门,「僵持了2小时左右,最后派出所找来了村支书做工作,他们才开门,开门以后依旧说没有再见到小光。」
3月11日邯郸红十字蓝天救援队曾发布寻人启事称:3月10日下午1时50分小光从旧店到北高找同学玩,后来在北高;2时50左右,有一名年龄相仿、但不是同学的人用电瓶车(将其)带走,在北高走失;特徵为黑色棉服里面白色卫衣,校服裤子。
3月12日,小光父亲王先生把孩子电话卡补办回来,并查询微信记录,发现孩子微信曾给其中一名学生转过数百元,在闭路电视和转账记录的证据下,小鹏仍坚称自己不知道,直到其他2名同学松口,他们才说出小光的尸体被埋在了北营村南的废弃蔬菜大棚内。据悉,3名疑犯为了毁尸灭迹,用铁铲将小光的脸打烂。
小光爸爸悲愤泪喊:「孩子的脸被铁锹铲到面目全非,3名13、14岁的学生,竟能如此心狠手辣,杀了儿子还毁尸灭迹。」
传受害人曾多次被锁小屋
据看看新闻,受害人的同学告诉记者,受害人与其中一名嫌疑人入学就是同桌,中间老师也调过座位。王某曾被3名嫌疑人多次欺凌,课馀时间还被多次锁在厕所旁的劳动间小屋。对此,邯郸市教育局和邯郸市肥乡区教体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已派出调查组,正在核实中。关于霸凌问题,我们也派出专人在调查。」
据正观新闻,3月14日下午,小光的姑姑王女士表示,关于其侄仔生前疑似遭受同学霸凌的情况,学校方面目前尚未给出说法。至于嫌疑人家属们的态度,「据我所知其中两户人家已经人去楼空了」,她表示,3名嫌疑人的家属至今没有出面致歉。3月15日,遭同学杀害男孩父亲发朋友圈:爸爸决心一定要为你讨回公道!
律师谈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如何量刑
3名疑犯到底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湖北关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健民表示,死者小光的年龄是13岁,还是初中生,由此推断他的3名同学大概率也没有年满18岁,基本上可以确定是未成年人。「至于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还是要根据具体的罪名和年龄再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此外,央广网发表评论指出:未成年绝对不能成为减轻罪行的挡箭牌。无论犯罪者是否已经成年,对于他们犯下的罪行,法律应该都给予严厉的惩罚。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尚未成熟,他们往往更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关心和教育。然而,如果他们犯下了罪行,那他们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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